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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兆宇 编辑:陈瑞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7

李兆宇 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近年来,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大局中强化责任担当,在促进发展中依法履行职责,在开拓奋进中展现人大作为,全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奋力书写精彩答卷。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以新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和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实行“第一议题”制度,丰富集体学习形式,在学思践悟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提高立法、监督、代表和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制定实施了13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制度意见,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谋划人大工作,召开党组会议56次、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49次,人大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能力明显增强。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共向市委请示报告36次,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

坚持围绕贯彻党的主张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以市委文件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严峻形势,果断创新以网络表决的方式第一时间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党委人事安排意图。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效率

探索建立立法工作机制。面对底子薄、经验少、人才匮乏的立法工作实际,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学习中提高,着力创建立法工作新机制。明确立法工作职责与流程,实行任务、进度、组织、责任“四落实”,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切实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立法选题,坚持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体现地方立法“小快灵”的优势,大力推进“小切口”立法,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选题到起草、审议全过程发挥主导作用。

加快推进地方立法进程。针对立法工作呈现出的需求多、节奏快、要求高的特点,市人大常委会克服重重困难,把立法进度从前两年每年审议1件,提高到每年2至3件,全力推动立法提速。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开展10件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已公布实施7件。

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创新监督工作机制。顺应新时代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三查(察)”工作规程》。探索开展专题询问,在“一问一答”间督促工作落实,回应社会关切。打好监督组合拳,主打“视察+询问+票决”的“刚性组合”。几年来,开展专题询问13次、票决评议9次,采用刚性监督组合6次,并将票决评议结果通报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众公开。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推动防控措施落实和企业复工复产上,对疫情防控涉及的9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连续对“六稳”“六保”工作跟踪监督。围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完善升级,连续四年听取审议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专项报告,连续两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决战“三大攻坚战”。持续对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垃圾治理条例等执法检查。持续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开展调研。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听取审议黑土地保护、乡村振兴等专项报告。持续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年度预算、审计等专项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做好政府债务限额批复工作。

回应群众重大关切。聚焦解决城市病问题,听取审议城市“双修”、市容管理“五个治乱”等专项报告,对城市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对城市规划、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开展调研。聚焦教育文化卫生方面问题,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专项报告,开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对教育“双减”政策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聚焦社会建设方面问题,听取审议年度安全生产等专项报告,对食品安全法等开展执法检查,对应急防汛等工作开展调研。

加快法治辽源建设。连续三年监督公检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两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报告,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首次对监察委员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法院队伍建设、公益诉讼检察等专项报告,围绕破解广而洁等“双停”企业司法难题等工作开展调研,促进提高司法公信力。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打造“三个履职平台”。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实施意见》,深化拓展双联工作机制。依托街道、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打造代表履职的“实体平台”,宣传党的政策、收集群众意见630条次。依托代表履职APP、手机微信,打造代表履职的“掌上平台”,收集代表建议330条次。依托人大文件交办和“代表直通车”电话热线,打造代表建议“交办平台”,向“一府一委两院”转交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311条。

建立“三个制度体系”。建立常委会联系代表和群众制度体系,71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三查(察)”、专题询问等工作,870人次代表参加省市政府政情通报、征求意见等会议。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制度体系,落实重点建议督办、建议办理纳入绩效考核等制度,共交办代表建议795件,办结率逐年提高。建立代表履职考核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各级代表履职档案,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

强化“三项保障措施”。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组织领导,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接待群众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举办6期代表培训班,4次赴绍兴等地培训学习,累计培训代表620人次。加强代表履职保障,成立代表服务中心。建立五级代表联动机制,将全市27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入44个代表联络站,增强代表工作合力。

打造过硬人大队伍

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强化常委会建设。突出常委会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强化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有作为。狠抓制度创新这个“工作发力点”,制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管理规定等18项工作制度,强化会风会纪,提高审议质量。搭建对外交流合作这个“提升平台”,与浙江绍兴和新疆哈巴河两地人大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提高干部政治“三力”。创新开办“人大讲坛”,邀请21名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讲授与立法、监督内容配套的专业知识,提升业务素养。健全“三重一大”等25项机关制度,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五查五进”等实践活动,持续推进作风转变。

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及新媒体平台宣传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动态的同时,积极打造人大自身宣传阵地,120多篇文章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人大》杂志、《人民代表报》、《吉林人大》等媒体刊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陈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