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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作出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作者:王宇杰 牛新民 编辑:王佳宏 来源:人民代表报~02版 发布时间:2022-05-16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决定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提高思想站位,确立任务目标;第二部分为规范检察建议制发的工作机制;第三部分为对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提出要求;第四部分为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决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依规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体现了严谨的法治思维。

决定着眼于检察建议工作的全过程,对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再监督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形成工作闭环。决定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整合行业内部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纪检监督、人大监督的力量,依法从不同主体、不同层面引入各类监督方式,推动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增强监督合力,力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决定还有不少创新性举措,如探索建立从行政机关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建议的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检察机关与政府及工作部门、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加强联系,建立沟通协调制度;要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了解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作用等。


(责任编辑:王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