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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行政系统用法治行动护航乡村振兴

作者: 章宁旦 编辑:刘丽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2-06-28

  • 精准发力出实招 多措并举见实效


  • “太感谢你们了!”话语间,村民老张将一面印着“为民办实事 法援惠民生”烫金大字的锦旗,送到了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法律援助处主任陈晓海的手中。

    在镇里读初中的儿子,因沉迷网络游戏,多次偷用老张银行卡里的钱为游戏充值,先后花费近两万元。直至老张购买农资时,方才发现银行卡上仅有的存款已荡然无存,这对家境本就困窘的老张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无奈之下,老张向丰顺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并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追回一万多元。

    便捷、高效,是南粤人民特别是乡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给出的最多评语;用法治行动护航乡村振兴,更是全省司法行政人的一致愿望。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建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去年5月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坚持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持续深化打造覆盖语音、网络和实体三大平台的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有效提升了广东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快速响应

    走进城乡接合部的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楼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证业务”等服务窗口一字排开,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轮流值守,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广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陈武明介绍说,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广东注重公共法律服务的普及化、信息化、一体化,始终把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作为重点。经过持续努力,全省目前已建成224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382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与此同时,广东发挥“互联网+法律服务”优势,持续优化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等线上平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开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分析、发展趋势分析及热点分析,快速、精准响应农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统计显示,2021年,广东各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涉农法律咨询逾14万人次。

    广东还以助推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将建立健全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法治结对帮扶机制纳入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有效补齐乡村法律服务短板。


  • 法援助困

    “真的太方便了。今后,不管到市里哪家法律援助机构,都能申请法律援助。”5月6日,为讨要欠薪,原本需要奔波几十千米到汕头市法律援助处递交援助申请的袁先生和陈先生,就近向濠江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并在当天就完成受理、审批程序和援助律师指派。

    这一切,得益于从今年5月1日起汕头正式实施的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群众在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均可无差别、一站式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持续提升高效便捷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一直是广东省司法厅努力的方向。今年4月,广东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打破法律援助申请的区域层级限制。目前,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广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实现“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当天办”。

    “近年来,广东还针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局长黄东翔举例说,首个“唯爱妈妈”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村单亲母亲以及濒临或遭遇婚姻家庭问题的困境母亲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农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主动维护农民工和困难农民的合法权益。2021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和农民法律援助案件7万余件,受援人8.7万余人。


  • 专业多元

    去年10月以来,一场旨在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所兴百村”实践活动在广东拉开了序幕——广东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在全省选取100个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结对100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

    正在如火如荼推进的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近年来,广东持续以专业多元为导向,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

    记者了解到,在总结近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效基础上,广东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乡村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印发《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开展“百所兴百村”党支部结对活动,推动律师与村居“深融合、共成长”,组织律师深入乡村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村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乡村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实践中,广东省司法厅以良法善治为目标,加快完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涉农立法,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制度供给,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提升行动,推进广东行政执法“两平台”在全省1523个镇街上线应用,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广东还持续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力度,全省近2.6万个村(社区)全部完成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分别有181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437个村(社区)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陈建对记者说,“我们还在全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工作,广泛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力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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