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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学 共促共进”提升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作者:李兴慧 编辑:陈瑞瑞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9

2022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互联互学、共促共进”活动,通过业务联学、问题联判、经验联探、制度联建,共同提升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推进业务联学 共促履职提能

围绕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三个主要内容,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人事任免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以人事任免“互联互学”线上交流群为学习主平台,坚持“每周一讲”联学制度,有计划、成系统地安排了25个专题的学习。

精心组织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座谈会,集中学习人事任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总结交流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探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解决办法,以会代训推进活动走深走实。

推进问题联判 共促疑难破解

围绕《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修订,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50多条,对市办法和省条例的修订提供了重要借鉴。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梳理出人代会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各环节工作中需要探讨和规范的问题30多个,县市区梳理分析出宏观和微观的问题40多个,在全市座谈会和交流群进行了交流研判。

推进经验联探 共促工作创新

宜昌市县两级人大积极探索和优化人代会的组织机构安排、列席人员、选举组织和宪法宣誓,常委会的规范人事任免范围、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环节,使工作更严肃规范。

改变以往长期共用一套试题考核的做法,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人员五类不同任命对象各自涉及法律方面的不同,委托高校命题了5套试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动态把长江保护法和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等重要法律融入了考试范围。

推进制度联建 共促科学长效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接地方组织法和省条例,融入实践中的新经验,扩大了市政府、市监委等任免范围,增加了专委会组成人员的辞职规定,优化了常委会会议上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人员范围,增加了特殊情形的兜底条款,使人事任免制度更加科学完善。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配合省市修订人事任免法律和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检视本级人事任免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结合实际参照修订人事任免办法、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履职测评办法等。


(责任编辑:陈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