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编辑:郭翼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06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雷春美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福建发展和人大工作注入强大动力。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及省委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积极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31项(已通过17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4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9项,开展1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9人次,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力求政治过硬,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和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的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好用好《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服务大局,提高政治领悟力。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展现作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强化担当作为,提高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举办全省市县乡人大培训班,召开专题座谈会、理论研讨会,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牵头,围绕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乡村振兴、老区苏区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养老服务、新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改进代表工作等12个专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全面贯彻、有效执行。我省部分地区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号召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力求立法管用,强化高质量发展超越法治保障

(一)加强改革创新立法。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规范大数据采集运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修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审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议土地管理条例,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传承福建特色建筑文化,保护好八闽历史文脉。制定志愿服务条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志愿服务发展。审议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审议修改邮政条例,提高邮政服务质量,支持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审议动物防疫条例,强化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安全与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

(三)加强民生关切立法。以“小切口”专项立法的形式,在全国率先制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一揽子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的法规,废止公证工作若干规定,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三项法规,切实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审议养老服务条例,推动解决我省养老服务需求。审议全民健身条例,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审议中医药条例,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四)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促进资源节约,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饮用水、流域生态和地下水等治理,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制定沿海防护林条例,鼓励多元形式参与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法律责任刚性约束,筑牢我省沿海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审议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熟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规定,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省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五)加强立法机制建设。一是探索完善协同立法机制。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二是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进一步发挥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有针对性邀请参加法规审议讨论,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推荐上杭县才溪镇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级乡镇人大立法联系点。三是加强立法后的跟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态公益林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小切口”专项立法、九龙江协同立法和立法专班实践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立法获评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荣获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托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及时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实现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

三、坚持正确有效依法,力求监督精准,助力谱写福建新篇章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研发经费投入,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听取和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开展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制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助力打造职业教育高地。

(二)推进高品质民生保障。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残疾人康复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所需所盼,推动形成扶残助残合力。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维护好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开展消防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推动机构改革后消防救援工作责任落实,筑牢全省防火“安全网”。听取和审议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加强我省应急救援力量,护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和审议社会优抚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三)推进高颜值生态保护。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地管理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我省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巩固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成果。

(四)推进高水平监察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普法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

(五)推进高标准预算审查。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维护我省现行税负稳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推动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2019年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推动专项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力求代表满意,凝聚新时代新福建发展合力

(一)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高度重视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出席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并讲话,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省人大常委会起草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报省委批转各地执行。及时作出关于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各地依法确定乡级人大代表名额。成立市县乡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修订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确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联络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问题解答。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进一步提高,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做好“双联”工作。不断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900多人次,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认真落实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制度,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意见的研究处理及反馈工作。继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用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推荐福州市作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地图信息采集工作全国第二个试点,为代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诉求搭建高效便捷通道。

(三)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等机制,积极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实效。由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关于发展互助养老及康养产业、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完善闽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促进茶产业发展等6件代表建议,取得较好成效。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落实协调,针对群众关切、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组织承办单位、督办部门和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推动问题解决。一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25件、建议888件均已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9%。

(四)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围绕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乡村振兴和民族宗教工作等,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省人大代表就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法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建立人大代表培训师资库,组织开展代表网络学习培训,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有机结合。

五、坚持推进机关建设,力求自身更强,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一)着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常委会两级党组成员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等主题上党课,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设立省人大宁化长征学院培训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政治本色。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及时把党中央及省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认真配合省委开展巡视并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二)着力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中。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首次邀请海外闽籍华侨列席省人代会。更加注重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人大各项工作的民意基础。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等平台作用,加强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和阐释。连续14年组织开展常委会课题调研,并召开专题研讨会,为我省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三)着力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积极推动我省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制度,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履职整体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舆论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着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县帮扶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助力乡村健康建设系列活动,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为民务实良好形象。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积极宣传推广全省各地人大创新工作和经验做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专班一揽子推进6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的立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世界遗产大会成果转化。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听取市直部门和200多家企业意见,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监督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推动实施幼儿园项目197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9700个,促进幼儿园普惠率显著提升。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促食品安全法实施,分别听取4个部门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嘱托,运用市县联动、专题询问等方式持续监督医改工作,作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的决定,推动三明医改再出发。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工作,推动破解11万多套安置房确权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专题调研、审议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制定7项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助力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养老补短板开展持续监督,在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组织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推动医养结合、孝老互助食堂等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推动海漂垃圾综合整治,促进滨海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出台,制止盗采砂和破坏沙滩原貌行为,保护好国际旅游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党中央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协作的结果,是老领导老同志真诚关心以及市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还需加大力度,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刚性还需增强,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待深化拓展;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

一、政治建设要在思想引领上有新加强

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配合省委做好督促检查,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二、立法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有新作为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丰富立法形式,总结提升“小切口”立法经验,继续探索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立法共识。拟安排审议物业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粮食安全保障、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消防等方面法规草案26项。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监督工作要在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加强上下级联动监督,用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燃气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森林法、社区矫正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三级联动监督,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题询问,就消防法及我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并作出决议。

四、代表工作要在发挥作用上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自身建设要在增强本领上有新提升

进一步健全学习机制,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创新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人大宣传和研究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

代表来自人民,力量生于团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勇担使命、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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