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作为助推“三农”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21年工作回眸

作者:于浩 编辑:王佳宏 来源:《中国人大》全媒体 发布时间:2022-04-20

2021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委员会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起草法律草案、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来开展,切实做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在哪里,委员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集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说。


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和贯彻实施

委员会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审议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央一号文件,着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严格耕地保护、解决种子卡脖子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等重要指示,推进工作。

2021年4月29日,乡村振兴促进法经表决后顺利通过。5月,与常委会办公厅共同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7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基层干部代表参会,把法治宣传教育的声音传到基层。

2021年6月,陈锡文采取视频方式,向各省(区、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和部分地方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同志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并到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和全国人大机关定点帮扶的旗县,就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辅导报告。委员会还加强与省(区、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地方人大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委员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等形式,促进部分省(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和及时通过,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落地,有效实施。


“藏粮于地”,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立法

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必须重视耕地保护。黑土地是优质稀缺的宝贵资源,发挥着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制定黑土地保护法的议案和建议。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提升议案办理质量和立法工作效率,委员会及时开展黑土地保护立法研究论证工作,分别召开中央农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加的论证会、座谈会,并着手开展起草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带队赴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辽宁4省(区)开展黑土地保护立法调研,并及时向常委会领导同志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常委会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立法,栗战书委员长多次作出批示,吉炳轩副委员长要求抓紧起草工作。

委员会积极邀请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10余人次参加立法座谈和调研,广泛听取相关省(区)五级人大代表的意见,走进生产一线,深入田间地头,进到农户家中,吸纳民意,汇聚民智,认真总结地方开展黑土地保护的实践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召开座谈会和赴地方调研听取的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一起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及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4省(区)人大的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已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制定黑土地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后,当年启动立法,当年完成起草工作,当年提请审议,这在多年来的立法工作中还是第一次。”陈锡文说。


打好种业翻身仗,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种子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委员会及时启动种子法修正草案起草工作,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基础上,形成种子法修正草案,从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内容和保护范围、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关于修改种子法的决定经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2021年,委员会组织开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专题调研。吉炳轩、武维华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江西、湖南等5省开展调研,委员会组织赴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开展调研。2021年10月21日,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专题调研报告。


推进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修改,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

2020年4月,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委员会配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做好法律草案的修改和审议工作,2021年1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改的动物防疫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委员会协助常委会组织实施畜牧法执法检查,2021年5月至7月,吉炳轩、万鄂湘、武维华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吉林、内蒙古、云南等6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黑龙江、重庆等8省(区、市)进行自查。提请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当前我国畜牧生产方式粗放、疫病防治和养殖污染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绿色优质畜产品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问题,着重从依法支持畜禽种业振兴、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促进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提升畜牧业法治水平等方面,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法律的意见和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2021年2月,委员会形成畜牧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反馈意见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听取的意见建议,抓紧完善修订草案,有针对性地强化了相关内容。畜牧法修订草案已于10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推动解决“三农”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督

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于2021年12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为配合做好审议工作,委员会先后组织人员到广东、山东开展调研,并召开全体会议,预先听取农业农村部汇报代国务院起草的报告稿,进行讨论交流,提出了建议,梳理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送常委会办公厅反馈给农业农村部,吸纳到报告稿中。同时,委员会根据调研情况起草了调研报告,作为参阅资料提交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委员会主动开展油料油脂供应情况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2021年4月,吉炳轩副委员长带队在江西省调研。5月,委员会召开座谈会,与10部委共同分析研究我国油料油脂供需形势、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起草了油料油脂供需情况调研报告、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加油料油脂供给调研报告。

2021年5月,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带队赴山东省聊城市对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武维华副委员长对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是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需求的重要方面。对一些地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好做法应予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

“委员会积极推动涉农立法、监督工作贴近农业农村实际,靠近农民群众,做到察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落实到涉农立法、监督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陈锡文说,坚持涉农立法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推动立法与监督工作相互促进。一方面着力将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有效解决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规范,不断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法律,增强监督实效。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好代表工作

委员会在工作中注重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例如,起草黑土地保护法草案的过程中,认真听取领衔提出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广泛听取相关省(区)五级人大代表意见。委员会开展涉农监督工作,先后邀请全国人大代表35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重点督办建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听取、研究、吸纳代表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常委会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研,也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并将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汇总意见的重要来源。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5件,涉及14个立法项目。委员会就代表议案办理广泛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大代表的意见,结合立法和监督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及时征求领衔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及相关立法项目进展情况的意见,认真向代表作出答复。委员会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已于2021年12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负责督办“强化耕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项共33件全国人大代表重点督办建议,已如期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代表,代表关注的一些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021年,委员会发挥组成人员在“三农”领域的理论、实践专长,积极开展线上对外交往工作,累计参与达36人次,取得丰硕成果。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外事活动,先后与2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议员(代表)等,围绕疫情背景下的扶贫脱贫、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农业科技等议题,分别开展视频交流。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涉农立法、监督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