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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办法

作者: 编辑:刘晶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1

2022年4月27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办法》,在全国地市级人大系统率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制度。《监督办法》是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继出台的大背景下,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化和本地化,彰显了人大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制度优势,是探索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它的制定实施为推动人大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从“宽虚软”走向“严实硬”,助力政府清除营商环境建设中各类困难障碍,提供了更加牢固的制度保障。

一、拓展监督内容,校准人大监督探头覆盖营商环境更多区域。实现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监督是《监督办法》的一大亮点。按照规定,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实施、指标体系建设、工作落实考核、违法违纪查处等9项重点内容,实现了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措施和主要工作的全覆盖,构建了人大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监督新模式,督促政府将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变成促进企业投资发展的“真金白银”,从而有效提升人大常委会监督效能。

二、丰富监督手段,淬炼人大监督利剑清除营商环境梗阻障碍。综合各种监督手段是《监督办法》的一大突破。它将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视察调研与工作评议、民主测评、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融为一体,并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和案件明确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为监督工作淬火加钢,锤炼监督利刃,从而清除阻碍优化营商环境的困难梗阻,为企业发展“硬核”护航。

三、创新监督体系,织密人大监督网络有效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建立“三点两站”铺设人大监督阵地是《监督办法》的一大创举。通过在各级企业界人大代表中设立优化营商环境联络点,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中设立优化营商环境调查点,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设立全周期跟踪体验点,在县区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站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微信E站,使监督网络拓展到各级代表和群众身边,监督内容覆盖到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全程,从而有效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提高现实满意度。

四、完善监督措施,推动人大监督齿轮咬合传动形成最大聚合力。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是确保《监督办法》充分发挥作用的一大特色。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县区联动形成上下级人大监督闭环,通过问题和意见建议交办、跟踪监督实现人大监督轴式传动和政府整改链式传导;通过市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信息报送实现人大政府间的互联互享,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追究持续正风肃纪,真正让监督做到上下、左右、内外贯通,构建多方联合监督大格局,有效凝聚工作合力,为高质量发展蓄能增效。(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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