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工作创新的思考

作者: 编辑:赵保君 来源:仙桃市人大 发布时间:2023-01-05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人大工作不断开拓进取的灵魂。创新不是墨守成规,不是运用现存的方法和步骤去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大胆尝试探索,运用新的方法和步骤去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开辟新的道路。创新能力是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相结合的产物。创造性的工作需要创造性的思维,有创造性的思维才能有创新型的工作思路。

人大工作的创新首先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式,应对新挑战,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命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因此我们说,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就是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探索社会发展规律和执政规律。人大工作的解放思想不是简单的学习讨论,最终目的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不仅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更要解决人大工作的现实问题。当前,在人大工作中解放思想的落脚点应当在于人大工作如何紧扣发展大局,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就是要在发展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准确掌握人大工作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把事关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列为人大工作的重点。

人大工作的创新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大工的创新,必须在这个原则之下来进行。在原则问题上,我们要头脑清醒,主场坚定,旗帜鲜明。任何游离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原则之外的所谓“创新”都应摒弃之。要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在工作机制上花力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发展,时代赋予了人大工作新的内涵和要求。民众中不断进步的民主意识、法治要求也愈来愈强烈,对人大工作的深化、对人大工作的责任提出了新要求。人大工作要上新台阶,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对人大工作机制进行创新。目前,无论是在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人事任免机制方面,还是在监督工作机制,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机制,人大干部队伍的建设机制方面,都有着广阔的创新空间。正如有人指出的,在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上,要改变目前主要由人大提出议题,逐步过渡到既要由人大提出议题,又要建立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主动向权力机关报告工作的制度;在国家权力运作上,要逐步改变重程序,实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对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大的人和事,要敢于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刚性职权,真正让国家权力机关在重大问题上发挥作用。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创新的宗旨。无论是审议决定重大问题,还是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都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答应”、“满意”作为人大工作的最终归宿,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创新人大工作就会受到人民的拥护、支持,人大的作用就能充分发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突显,我们面临的成长中的问题特别多,如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引发的矛盾,以及人民群众遇到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住房难、住房贵;打官司难,打赢官司也难等问题,都影响到社会稳定和谐。人大工作的创新,只有围绕着老百姓关注的这样一些现实的问题开展,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达到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才能体现作为人民民主的国家机关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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