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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茶座 ▏让“夕阳”更红“朝阳”更美

作者:宋晨 编辑:赵保君 来源:人民代表报04版 发布时间:2023-04-12

邹榜华

仝梅霞

赵惠琴

一老一小”民生保障体系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采取哪些相应措施。

栏目主持:本报记者宋晨本期嘉宾:邹榜华(湖北省宜昌市人大代表,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仝梅霞(山东省东营市人大代表,东营市垦利区明珠公馆幼儿园副园长)

赵惠琴(浙江省海宁市人大代表,海宁市海州街道海州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资源配置失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突出

主持人:随着“一老一小”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行业标准、配套改革逐步完善,就各地目前的情况看,我国“一老一小”民生保障体系中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邹榜华:总的来说,“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但我个人认为还有一些短板。一是供需矛盾突出。以宜昌为例,在第七次人口普查中,宜昌 60周岁及以上人口有 100.25万,占比24.95%,超过 20%中度老龄化的警戒线。预测 2026年全市 60周岁及以上人口将超过 30%,比全国提前 5年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这意味着养老机构建设和布局更需加力。与之对应,随着近 10年城市化的发展,城区学龄前儿童因人口流动出现大幅上涨,城区面临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难题。二是养老托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养老方面,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居多,在硬件设施、服务水平、满足多样化需求等方面与城区还有较大差距。托育方面,县市相关机构较少且软硬件条件明显落后。三是“一老一小”的事业和产业并未协同发展。养老偏公益性理念使养老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未能充分展现。与之相反,随着家庭对子女的重视,托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赵惠琴: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女性生育权益保障难以全面落实。在女性权益保护方面,平衡企业用工成本和完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的职责界定还不清晰。一方面,潜在的生育行为成为女性求职的隐形门槛,女职工工资收入和职业发展会因生育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期间承担过多用工成本,在招聘用工环节仍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不平等现象。二是普惠托育托位供给总体不足、区域不平衡。目前社会公信力较好的公办、非营利性公共托育机构偏少。托育服务质量尚未得到婴幼儿家庭普遍认可,部分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职业培训。三是老年人家庭照护和助医保健等需求难以满足。当前,传统家庭照护模式面临社会变迁的挑战,失智失能老人社会化照护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四是养老护理人才供给不足。由于岗位薪酬待遇偏低、劳动强度大、社会认可度不高,护理队伍普遍存在数量紧缺、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

仝梅霞:一是“一老一小”体制机制相对滞后,现有政策对“一老一小”机构的激励不足。二是“一老一小”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城乡差距较大,供给总量不足,现有的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设施规范化、服务水平标准化程度较低。三是托育机构处于起步期,存在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稳定招生难等情况。四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儿童假期无人照顾和监管,出现教育“真空”,大多数特殊家庭的孩子缺少关爱,存在自卑心理,甚至有严重的心理问题。

高质量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短缺

主持人:“一老一小”的服务供给不足是大家普遍的担忧。您认为在推动“一老一小”服务高质量供给中还存在哪些不足?

仝梅霞:一是服务的覆盖面不全,尤其是农村儿童的高质量服务供给没有保障;缺少保障机制,教育资源不足,无相关从业人员,资金没有保障。二是没有建立城乡统一、覆盖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对投资养老事业的组织、企业或个人提供财政、税费、土地等政策支持不足,还不能活跃市场主体,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三是普惠性托育服务严重不足,托育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邹榜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双职工家庭的增多,对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在服务供给方面,我个人认为还有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兜底保障类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源在高端服务市场化供给积极性高,而居于中间层的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特别是相对于一般工薪阶层和毕业没有多久的青年群体,与他们的支付能力相匹配的养老或托育服务比较短缺。二是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硬件条件亟待改善。社区养老在城区还存在争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所用房难度较大,部分社区没有足够场地、房屋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部分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存在面积不达标、功能设置不齐全、设施设备配置不足、服务老年人频率较低等问题。三是专业人员短缺。养老服务业存在护理人员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托育机构存在专业保育员人数不多、培训不足等问题。四是托育幼教机构发展预见性待提升。目前因托育幼教的市场需求高,城区公办园急速扩张,社会资本、民办机构也纷纷入围,但随着 2016年二孩政策刚放开的生育小高峰的平息,生育率整体不会有大的增长,现阶段在幼教机构建设、审批中要科学评估,避免后期因入园率不足而导致资源浪费。

赵惠琴: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增量提质方面,社会对养老托育的需求特别是高质量的养老托育需求十分迫切。“一床难求”的养老机构、“一位难求”的托育机构现象仍旧存在。财税、信贷、土地、人才等相关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养老托育优质资源的供给是否能增加、调配是否合理都是需要深切关注的问题。在普惠就近方面,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的总量有了明显增加。但有些床位的利用率不高,除了这两年受疫情影响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供需错配,供给的精准性不够、质量不高。在从严监管方面,养老托育的质量和可靠性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收费不合理,消费者有意见;有的机构缺乏诚信,甚至出现“跑路”等一些不法事件,骗走了老年人的“保命钱”,严重冲击了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

多举措推动“一老一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主持人:“一老一小”,一头连着“夕阳”,一头连着“朝阳”。如何发动社会力量,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推动“一老一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赵惠琴:我认为,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提高托位建设补贴标准,进一步降低普惠机构开办成本;另一方面,采取公建民营、运营补贴、奖励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普惠机构运营成本。还可以引入数字化应用平台,发展智慧医疗服务。除在医疗机构大力开展适老化改造之外,破解老年人看病难还需引入多元社会力量的参与。未来应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和立足群众的理念出发,利用现代科技,将医疗、养老、物业等服务整合,居民小区设立老年人生活指导中心、“银发”顾问、老年人生活指导员,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助力健康老龄化。

邹榜华:我个人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完善。一是积极推动老有所为。发挥老年人本身的重要价值,将保障压力“后移”,许多老年人在经验、知识、技能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以鼓励和支持有意愿的老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可探索“一老一小”融合服务新模式,支持低龄有经验老人协助托育机构开展儿童照料服务。二是以产业拉动事业。通过发展“银发经济”“托育经济”,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与文化、旅游、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智慧养老、亲子旅游等新型消费领域。三是凝聚志愿服务力量。通过形成固定的工作机制,用社会力量来完善“一老一小”的服务保障。

仝梅霞:优化“一老一小”服务市场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很关键。完善“一老一小”配套支持政策,进行精准有效扶持,打好政策“组合拳”。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心理关爱、关联行业参与、机构用工培训等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提出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困难的政策举措。针对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等现状,实施精准有效的扶持政策,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有效促进托育服务全行业健康发展。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团体或组织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支持的组织体系,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整合“五老”队伍、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委、妇联、校外实践基地、社区、社会救助等资源,积极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职业院校、养老托育企业等行业所需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有效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成立关爱基金,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确保“一老一小”保障服务健康发展。

以法治方式为“一老一小”提供高质量服务

主持人:从法治保障的角度来看,各位认为地方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保障“一老一小”服务方面,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赵惠琴:我认为,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以海宁为例,“一老一小”一直是民生期盼,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 2022年市人代会上,我领衔 118名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和老年友好型社会的议案》。闭会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督办议案,并据此作出决议。从议案处理、作出决议到监督执行,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推动政府不断加强多层次、多领域、多维度的适老适幼友好环境建设,正在逐步描绘出人人可享、处处可及、时时可感的“一老一小”高品质幸福图景。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今年,以决议执行为抓手,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又部署开展了“一老一小”专项监督,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重点围绕托幼一体化建设、适老化设施改造提升等下沉基层单元,在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接待走访选民、调研视察等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群众联系,听民情聚民意集民智,为保障“一老一小”服务贡献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仝梅霞:深入基层调研,全面了解保障“一老一小”服务现状,建立“一老一小”大数据,为“一老一小”服务提供精准保障,提供政策依据,学习外地先进做法和经验,拟订切合本地实际的保障“一老一小”服务方案。以立法形式推动“一老一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让“一老一小”享有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一是探索养老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新模式。整合社区、物业、家政、育婴、养老机构资源,菜单式定制对接“一老一小”需求,提供就近就便服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部门联动,引进和培育市场化运作的优质养老托育服务运营机构和企业,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鼓励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含托育功能的幼儿园,细化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形成政策衔接闭环。探索医疗保健机构兴办托育机构,提升托育服务能力。三是构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网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增加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开展婴幼儿照护技术指导,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

邹榜华:我认为地方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尽快推进养老托育服务的立法工作。根据地方实际、结合上位法的要求,从法律约束、制度框架等方面保障养老托育机构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高质量服务。二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对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视察、评议,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托育工作的落实力度。同时督促同级政府发挥国资国企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成立养老托育投资公司,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国有房产、改造空置商业楼宇等方式,就近创办开设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研究实施存量养老托育设施改造提升行动,纳入“共同缔造”民生实事项目,强化功能分区,环境提升。三是积极建言献策。通过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督促政府在养老托育成本分担中承担更多责任,对养老托育行业在资金投入、规划、用地用房、税费减免、金融保障、人才培养培训上予以更大支持,进而推动降低市场服务价格,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托育需求。

主持人:感谢三位代表的精彩发言,希望在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下,一老一小”社会保障和服务网络能织得越来越密!

(本报通讯员苗海波 任轩 蔡慧杰 徐小璇 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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