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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向发力”为立法“民意直通车”加速

作者:王弘磊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3-05-11

近年来,浙江省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及县内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聚力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不断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县域的生动实践。

一是强化组织、健全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健全领导机制,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双组长”,华埠镇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乡镇(芹阳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开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编制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出台考核办法。

二是布局搭网、发挥实效。搭建“3+4+X”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网络,即在“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架构下,由华埠镇人大统筹立法联系日常工作,对接立法征询单位、立法联络站和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建议收集平台;根据县域实际和立法工作开展需要,向下延伸增设“4”个立法联络站;组建由联络员、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X”名人员构成的立法信息采集队伍。

三是立足特色、拓展渠道。立足自身特色,丰富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渠道。例如,选择开化检察院华埠检察室作为联络站,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意见收集;选择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化七一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联络站,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意见收集;选择人口集聚中心城区的横街社区等作为联络站,加强社会治理领域意见收集。

四是“站点互通”、融合共进。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县级人大代表联络总站、基层单元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有机结合起来,在基层单元建设中增设立法联络站所需的座谈讨论、意见征集、展示宣传等功能,做到统一规划、功能互补。将立法联系任务列入常委会业务下沉清单,将立法工作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代表联络站相结合,最大程度发挥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载体、双平台作用。

五是积极发动、广泛参与。注重意见内容的典型性和意见来源的多元性,充分听取各行业、各群体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地区特点和基层特色。关注意见内容的专业性,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法律专业部门及律师团队、行业协会等作用,吸收高校、法学会、律所等多领域人才,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借智借脑”,提高意见建议专业性。

六是数字赋能、加强衔接。积极推进基层立法领域数字化改革。积极推进开化立法意见征询智慧平台与基层单元“参与立法监督”模块整合,开发建议话语数字化规范、法条位置识别定位等便捷功能,推动立法意见自动收集,准确形成意见建议、采纳结果数据库,采纳结果自动反馈,实现“群众参与立法联系工作‘一次不用跑’、立法动态全周期可视”。


(责任编辑:张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