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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人大代表共话依法保护湿地

作者:蒲晓磊 编辑:张海玉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3-06-07

5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海南三亚召开座谈会,听取五级人大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对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的意见建议。

“我们加强了对湿地保护法的宣传和普及,加强了对湿地保护法的执行和监督,还积极推进了湿地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等产业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少洪说。

苏少洪同时提到,在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和难题。例如,一些村民湿地保护意识不强,对湿地保护法了解还不够;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资金不足;湿地保护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等。对此,建议加强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完善村庄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湿地经济潜力的开发。

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晖是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三亚海洋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站长。她在工作中发现,尽管海南省在贯彻实施湿地保护过程中强调了对重要滨海湿地,尤其是红树林湿地的保护,但对同样重要且具有海南特色的其他滨海湿地(如珊瑚礁、海草床等)有所忽视。

“建议进一步针对其他具有海南特色的重要滨海湿地开展相应的工作,在湿地资源管理、保护与利用、修复等方面落实相关条款。”黄晖说。

三亚市人大代表、华兆(海南)农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玲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不仅重视湿地保护工作,还积极打造乡村湿地经济。2020年,林玲所在的公司接手抱前村原扶贫产业香水莲花池,在原有36亩莲花池的基础上,打造出一个融合传统文化、黎族元素的多功能型生态园,既保护了香水莲花池的生态,又衍生出一系列产业,成为当地乡村振兴的一大助力。

林玲建议,把湿地建设结合村庄的资源禀赋条件和村庄产业定位一并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范当中。通过“产业+湿地保护+规划前置”三方面结合,便于企业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进一步优化配置、节约成本。

三亚市吉阳区人大代表、海南云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洁的家就在三亚河附近,经常可以看到红树林湿地的浅滩上有成群结队的白鹭飞翔,在她看来,这些鸟儿悠然惬意的生活剪影,就是海南湿地保护的一个缩影。

“现在已经有了上位法,但是其中一些规定是原则性的,为便于在执法过程中解决具体问题,需要地方因地制宜制定规范性文件。另外,三亚目前有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但是三亚除了红树林还有其他湿地资源,需要更全面的规定来保护各类湿地资源。”高洁说。

陵水县光坡镇人大代表、副镇长陈思成介绍说,陵水县通过开展“蓝色海湾”治理、实施退塘还湿还林生态修复和治理滩涂生态环境、推进一级水源保护地附近排污口、网箱养殖和违规建筑的治理,保护和修复了陵水县的湿地系统,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陈思成坦言,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湿地保护区生态红线重新划定工作进展较慢,给日常的湿地管护和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建议在遵循现状、以民为本的基础上,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湿地管理部门尽快完善湿地生态红线的调整,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湿地保护显著有效的多位一体的美好局面”。

对于湿地保护规划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新的海洋岸线划定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尽快厘清;针对湿地保护法中修复和补救措施,建议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增强可操作性;强化普法队伍、丰富普法形式……座谈会上,部分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提出了法律实施建议。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有效实施湿地保护法,从不同角度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对于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执法检查组表示会认真梳理,将大家提出的典型问题和合理的意见建议写入执法检查报告,并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共同为依法推动湿地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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