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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作者: 编辑:刘晶 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6月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法律监督质效,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自治区实际,经过多方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并于2023年6月1日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职能定位;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出要求;对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和有关单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责任义务;明确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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