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戴彩丽:鼓励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和支持大学生实习实践
作者:戴彩丽 卢金增 编辑:张海玉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04
“为打通企事业单位与学校协同育人链条、切实提高大学生职业技能与社会适应力,我建议加大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加快构建政府、学校、企业协同的大学生实践育人体系、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参与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副校长 戴彩丽
实习实践是加强高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学历、素质和技能“一体化”的社会适应型人才的主要载体之一。近年来,我国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实习实践质量稳步提高。我认为,还应当正视的现实情况是,企事业单位与学校协同育人链条还未彻底打通、各方稳定互惠的长效机制仍未形成、实习实践提升学生社会适应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仍然存在。
我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大学生实习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实习过程育人成效有待提高。目前,我国一些高校的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流于形式,企事业单位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深,实习岗位质量和考核标准要求不明确,实习过程所学所练与实际就业所需所求间存在较大差距,往往导致大学生职业技能和社会适应力提升效果不明显,能力素质与企事业单位要求存在错位脱节,入职后适应能力差、社会角色转换慢等问题存在。二是政府统筹协调、企业与高校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尚待完善。
我认为,切实解决好“校热企冷”、学生就业“出口”与企事业单位需求“入口”衔接不畅等矛盾,进一步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环节,切实提高大学生职业技能与社会适应力,对更好更快培养新时代需要的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在今年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我认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需要政府多部门联合部署支持、全社会共同积极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体现责任担当,主动探索员工岗位培训与学生实习实践融合机制,节省毕业生岗位培训成本,引领其他企业主动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国家、省、市等各级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联合部署,出台支持企事业深度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的相关政策,按照单位属性、人员规模、资金利润规模等测算出各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实习实践岗位的最低数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其次,加快构建政府、学校、企业协同的大学生实践育人体系。我建议各级政府应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和政策鼓励作用,搭建专门的校企供需对接、登记与考核平台,建立人才需求体系表和数据平台,对企业接收学生具体情况进行记录,为后续的奖补政策提供数据支撑。相关企业要将大学生实习实践内容过程与单位职工能力培养培训进行有效连通,实现大学生实习与单位职工岗前培训“同岗同酬同考核”,切实提高实习岗位质量和实践实效。
各地高校要负责梳理每年所需的实习实践岗位、内容、时间等信息,与政府部门主管的大学生实习岗位信息平台、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平台保持对接联动;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高校大学生充分参与企业实习提供政策保障。
再次,加大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大学生实习实践的政策与资金支持。为切实鼓励企事业单位更好发挥实习实践育人的主体作用,我建议各级政府加大相关财税金融政策力度,按照企业为大学生实习实践期间的经费支出总额,免征企业增值税;参加实习实践的大学生随后在本企业直接就业的,一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并同额度、同时期免征企业增值税。根据事业单位提供的岗位性质、接收人数、实习时间等育人贡献量,按经费支出总额给予50%至100%的财政补贴,更好发挥财税政策在激励企事业单位主动深度参与实践育人方面的杠杆作用。
最后,加速建立国家级、省级高水平实践基地认证考核制度。我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明确政府、企业和高校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加快建成一批“政府认可、企业需要、高校贡献”的高水平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国家级、省级实习实践基地认证与考核制度为抓手,继续完善实践育人成效明显的考核指标体系,分别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的依托企业给予一定期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财税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实践育人全过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