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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践 | 切实加强新时代县级人大监督工作

作者:彭亚平 编辑:赵保君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3-08-18

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新时代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无疑对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回顾地方人大特别是县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五多五少”问题,具体表现为对下监督多,对本级监督少;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程序性监督多,敢于监督少;监督对象虚于应付监督的多,主动接受监督的少。笔者认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凝聚监督合力。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一府一委两院”要找准角色定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支持,坚决维护人大权威。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理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维护法律权威。突出工作监督,在加强预算、计划等经济工作监督的同时,聚焦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问题和领域开展监督,必要时启动审议意见督办函制度。突出法律监督,每年有重点地选择几部法律法规,通过组织人大代表现场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促使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采取听取案件汇报、调阅案卷、提出质询等方式依法监督。突出民生监督,把关注民生、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全方位、多渠道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在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质询、意见建议督办等多种手段开展监督基础上,将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切实做到有为不越位、监督不干预。要强化监督问效,经常深入任务重、问题多、矛盾大的乡镇部门跟踪调研、督查督办。要坚持多级联动,集中发力,打好“组合拳”,真正触及矛盾、敢于亮剑。要采取“挂帅督办”、跟踪督办、合力督办等形式,打破“年”和“届”的界限,盯紧问题,追踪问效。凡规避人大监督、不认真落实人大监督建议,整改不力、收效甚微的部门,依法开展专题询问、质询、撤职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直到问题解决。

整合监督资源,规范监督程序。要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强化人大常委会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依法监督。要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把学习宪法作为各级人大干部学法的“第一课”和履职的“必修课”。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工作,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注重整合人大系统内部监督资源,对确定的监督议题,可与乡镇人大联合开展监督,落实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要注重整合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深入钻研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人大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调查研究。认真落实“两联系”制度,建立“一对一”“多对一”联系工作机制。围绕党委决策的重点、政府推进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每年重点确定两三个关系全县发展、关注民生改善方面的监督议题,集中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中总结的好经验、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阵地建设。按照“六有四簿六制度”的创建标准,指导乡镇突出产业优势、地域特色、民俗文化等元素,创建一批版面新颖、内容丰富、制度完善、资料规范、别具特色的人大代表“家”“站”“室”等履职服务平台,让代表在开展经常性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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