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践 | 深化民生实事项目闭环式监督 让“民声”决定“民生”
作者:韩世洋 王昊天 编辑:赵保君 来源:人民代表报~03版 发布时间:2023-09-12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代表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作用的创新实践,是党委、人大、政府合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改革。江苏省海安市人大持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闭环监督工作机制,结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让“民声”决定“民生”,将群众“急难愁盼”转变为“满意答卷”。
“广”字为先 群众主动点单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强化组织领导。市人大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政府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印发,将工作细化为征集初选、审议票决、监督评价三个阶段、六个具体环节,形成了“党委领导、群众建议、代表票决、政府执行、人大督评”的制度体系。畅通民意渠道。探索“1+N”形式,以“家、站、基地”为中心,设定若干代表“微”家联系点,延伸触角,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发挥代表作用。持续开展“四进四争”实践活动,优化定期接待选民等长效机制,设立7个代表专业小组,组织引导人大代表进选区、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面对面听民声、零距离汇民智,让项目的产生更接地气、更符民愿。
“实”字为本 党委把关定向
求准求实,好中选优。会同政府组织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反复论证,形成初步项目,提请市委研究审定后,按程序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突出普惠性。聚焦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优先筛选就业创业、教育卫生、环境整治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全局性项目。突出必要性。根据发展规划和当前实际,去除急需性不强、条件不太成熟的项目,集中有限财力优先实施群众迫切需要的项目。突出可行性。专题召开预算审议查询会,对候选项目逐一绩效评价,剔除预算资金过高、群众获得感不强的项目,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原则上能够当年建设、当年竣工、当年投用、当年见效。
“法”字为要 代表依法表决
民事民议,议而有决。程序科学规范。市人大研究制定票决办法经人代会全体会议通过,对票决要求、方式、程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所有环节依法有序。内容解读充分。人代会上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具体情况,包括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等一一详细说明。安排必要的时间,以代表队进行讨论,确保代表拥有更充分的知情权和审议权。结果公开透明。投票收回后当场读票、当场报告、当场公开,并以公告形式通过报纸、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督”字为基 人大全程督办
督在真处、办在实处。细化清单明确责任。人代会闭会后,立即与市政府沟通,要求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政策和资金保障,于3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人大。定期督查全程监督。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适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年终打分闭环管理。在年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相关情况报告,邀请人大代表、受益群众代表逐项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市委,并向人代会报告。联合市监委和审计局分别实施效能监察和绩效审计。对执行不力的,通过询问、质询等方式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