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 人大调查研究要用好“望闻问切”
作者:蒋 波 编辑:赵保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1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关键环节,人大监督是否取得实效,常委会会议审议是否深入,在于常委会会议前的调查研究质量如何。从湖北省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实践上来看,就是要在“望闻问切”上狠下功夫,使常委会确定的每一项监督议题,情况摸得清、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好。
“望”,即看真相。“望”是最直观的方式,换言之,就是要多观察,看真相。只有把发展、民生的问题看在眼里,放在心上,才能靶向准确,对策清晰。怎样做好观察工作?就工作实践来看,就是要早做功课,打好有准备之仗。一是制定详细调查研究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在议题调查前,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先由负责相关议题的专(工)委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提交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提前送达参加调查的人员,使其了解调查的目的,调查的事项等。二是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在人员安排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某项工作的熟悉程度,统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的执法检查时,把在应急管理局工作过或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列入其中,他们不仅熟悉法律法规,而且熟悉全县的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开展调查前培训。为使调查更深入,组织参加人员在调查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安排专人进行讲解,从而使调查组成为专业的调查团队。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时,均进行了调查前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四是看点安排精而全。在实地调查中,组织到基层一线、改革一线、发展一线去观察,着眼点放在未被发现的“小切口”,或者已发现没能解决的问题,少看“庭前”、多看“屋后”,少看“窗口”、多看“角落”,抓住矛盾的症结,透过现象看本质。
“闻”,即听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调查就是解决问题”的观念,根据监督议题需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一是深入现场听。不搞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的调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尽可能到能够反映重要情况和问题的地方了解详情。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时,先后到6个乡镇、15个村,察看饮水水源点10多处,走访群众50多人,摸清了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存在的症结。二是到农户家中听。为摸清真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入农户、到田间,精准掌握事实真相,为常委会审议提供真实情况。在调查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时,为摸清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真实想法,到水坪镇最偏远的荆竹园村农户家中,与农户座谈,走访调研30多户,听取群众的心声。三是召开会议听。召开由基层群众、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把在基层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与部门情况汇报作比较,核实真实情况,弄清问题真相,作出准确判断,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出质量高、监督效力强的审议意见打下坚实的基础。
“问”,即问原因。人大在开展调查研究中,一定要善问,把人民群众的热情激发出来,智慧凝聚起来,问清真相、问出原因、问出决策。一要带着问题问。对某项议题开展调查,要提前做好准备,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梳理出问题事项,列出问题清单,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常委会在开展交通法执法检查时,梳理问题20多个,带着问题听取群众意见。二要问清原因。要与相关对象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了解产生问题的原因,以达到增进认识、了解情况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数。三要问出办法。通过常委会的调查研究,把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以及滞留于基层、散于民间的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集中起来,反映上去,以供决策。四要专题询问。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事项,开展专题询问,询问时,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既让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够理解和把握,又让民众接受和理解。
“切”,即出成果。广泛集中群众意见,形成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使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转化。一是执笔人广集群众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初稿。根据前期调查研究,由执笔人综合调查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初稿,供调查组成员讨论修改。二是调查组讨论,形成调研报告审议稿。组织调查组人员对报告初稿进行讨论,要求调查组成员人人发言,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对报告事实仔细核对,对语言文字字斟句酌,形成调研报告审议稿。三是主任会议审议,形成调研报告讨论稿。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调研报告审议稿再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将完善后的调研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四是常委会审议,形成正式调研报告。对提交常委会的调研报告,经审议后再修改,反复打磨,形成正式调研报告,编印常委会公报,寄送人大代表,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