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实践>

全力构建人大营商环境监督“矩阵”

作者:马和平 编辑:赵保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2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具体行动,是依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湖北省宜都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坚决扛起市委对人大的“靶向命题” 监督责任,“三主”联动,“三专”协同,“三督”贯通,打造人大营商环境监督“矩阵”,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以有效监督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推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和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三主”联动 激活责任“全链条”

宜都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以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入联系市场主体,监督政府责任主体更好履职为重点,借助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部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谋划推进“三主联动四级代表千企行”活动,全面激活优化营商环境的全责任主体。

一是把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好。宜都市人大常委会把全市四级785名人大代表混合划编为45个代表活动小组,设立45个代表联络站。围绕推动政务服务高效、促进惠企政策落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进优化公共服务等重点内容,以活动小组为单位,以代表联络站为载体,组织代表走访调研市场主体,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查找办事、经营、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当好“吹哨人”、发出“好声音”、贡献“金点子”。二是把市场主体的潜能激发好。市人大坚持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在密切联系企业过程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在监督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上凸显企业第一感受,把企业全周期经济活动当作地方经济活力的“晴雨表”和营商环境的“风向标”。今年以来,新登记市场主体2.67万户,全部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同步下载查看电子版企业公章,免费发放印章7882枚,节约成本39.59万元。三是把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好。市人大持续聚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强有力监督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对全市涉营商环境的所有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工作评议全覆盖,持续对营商环境指标考核排名靠后的领衔部门既要开展专题询问,还要实行当年人大工作评议中满意度的测评。

“三专”协同 精准把脉 “全覆盖”

三专协同,精准把脉 “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技术性强、关联性高,工作量大,宜都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专门化、专业化、专家化的监督举措,全周期为营商环境精准把脉,收获“因为专业所以超越”的监督效果。

一是营商环境专员“贴身”监督。全市选聘50名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定宜都市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常态化社会监督,对征集的意见建议,下发任务交办单,让“贴身”监督变得及时有效。二是专业代表小组“精准把脉”。根据代表所学专业和自身特长,打破原来按照选举单位分组的模式,组建优化营商环境专业代表小组,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营商环境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通过“内行看门道”和代表相互之间的分工协作,既能够汇集各种专业资讯,又可以对专业问题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发挥好“专业化”的优势,让营商环境监督变得更加精准。三是专项监测点适时预警。选择人大代表所在的政务服务大厅、工业园区和双创园设立营商环境专项监测点,阵地挂牌代表亮身份,让基层诉求和人大监督直达营商环境第一线,确保情况摸得透,诉求反映到,问题真解决。

“三督”贯通 转化结果“全效能”

在宜都,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委给人大的监督命题,市人大常委会也改变过去一项监督止步于一次检查、一次会议、一份报告,一个年度,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作为一届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监督长”制度探索实施“人大+纪委监委+审计”联动监督模式,领衔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监督,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重构监督机制。常委会选任主任会议成员担任营商环境“监督长”,完善“阵地共建、信息共享、行动互商、问题互通、线索互送、成果共用”6项工作机制,拓展重点领域联督、工作评议联评、执法检查联检、难点工作联促“四联”工作路径,构建“人大+纪委监委+审计”监督深度贯通协同工作体系和“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闭环”工作流程,让联动监督在目标上同步、行动上 “合拍”、落实上精准。二是整合监督方式。人大突出法律法规实施、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的监督,注重引导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组合七种监督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审计将人大提出的焦点问题和审议意见纳入审计监督计划,重点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涉企奖补纾困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等内容,助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纪委监委则重点监督执行“放管服”政策中的政治偏差,履责过程中“设路障”“薅羊毛”等“微腐败”,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营商环境中的“不公平、不诚信、不高效、不正当”等突出问题。以“监督长”领衔的三项监督贯通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单管理,联手打造“线上+线下”“监督+服务”“预警+督办”的监督模式,收集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群众合理意见建议100余条,拍摄暗访片3集,通报典型问题9件。三是共用监督结果。各监督工作主体对监督检查情况互相通报,对涉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被监督单位全面整改,系统施治。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人大常委会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对“一府两院”执行法律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又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助推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和问题清单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建议,跟进督促落实,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联合监督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被监督对象反馈,并作为人大和纪委监委开展年度考核、推荐评优、廉政复函、干部任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