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化建设 激发镇街人大工作活力
作者: 编辑:杨紫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3
武治强
山东省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街道人大工作室是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是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延伸。抓好镇街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山东省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镇街人大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创新探索。
加强镇街人大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三个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镇街人大要始终在党委领导下谋划工作、履行职责,保证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和主张,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坚持依法履职。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乡镇人大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镇街人大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在宪法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认真行使各项职权,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不失职、不越权。
坚持求真务实。求真务实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镇街人大组织代表开展监督活动,要认真搞好前期调研,深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坚持一抓到底,使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加强镇街人大规范化建设,要抓好“三项工作”
突出加强代表履职阵地建设。履职阵地是代表开展活动的载体、联系群众的场所,阵地建设不能光做样子,要切实建设好、利用好、宣传好。建设好,就是要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用、方便群众、突出特色,但一定要有工作流程、有考核办法,确保实体化运行;利用好,就是多组织代表活动,常态化开展代表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宣传好,就是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代表履职事迹,让“有事找代表”成为群众共识,做到代表活动阵地“群众常来、代表常在、实事常办”。
创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的代表工作做得好、代表作用发挥得好,哪个地方的人大工作就有声有色。镇街人大要开展好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学习法律知识、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交流履职经验,提高履职能力。精心谋划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围绕乡村振兴、养老、教育等重点工作和民生事项开展视察调研,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换届以来,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以打造“基层治理·一线履职”工作品牌为抓手,着力开展了“亮身份、察民情、办实事、作表率”“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六进’行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立足自身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规范开展镇街人大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镇街人大日常工作,解决“人大职能虚化”问题,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好1个年度工作计划,镇街人大要坚持“抓重点、议大事、少而精”的原则,紧扣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群众普遍关心关注事项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督议题。二要每年依法规范开好2次镇人代会。镇人代会要严格会议时间,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延长;会议程序要严格规范,该开的会要开,该酝酿讨论的要酝酿讨论,不能随意减少程序。三要每年开好4次主席团会议。镇人大每季度要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综合采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四是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镇街人大要以组织代表开展学习交流、视察调研、走访接待选民群众和参加主题活动等主要形式,常态化组织好代表小组活动,切实解决人大代表工作“活力不足”的问题。
加强镇街人大规范化建设,要完善“三个机制”
完善镇街人大工作年度考核机制。镇街人大工作年终考核既是基层人大工作特色创建、典型做法、优秀成绩的集中展示,也是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加强镇街人大年度考核的意见,对镇街人大阵地建设、代表作用发挥、上级人大安排工作完成情况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赋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考核,推动镇街人大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完善代表述职评议机制。实行代表述职评议是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重要途径,有助于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为此,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开展寿光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实施意见,对活动的主要形式、时间安排、述职内容和方法步骤等作出了详细安排,通过述职让选民知道自己选出的代表一年来干了些什么,为群众服务了些什么,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完善人大代表激励约束机制。针对部分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干与不干都一样,干好干差没区别”的错误认识,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代表激励与约束机制,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方面,要大力开展代表评先树优活动,并作为代表连任提名推荐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代表主动履职、争创佳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履职不合格的人大代表,及时清除出代表队伍,实现人大代表能选能免、能进能出,进而保证代表队伍的先进性和代表履职的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