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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晋城高质量发展

作者: 编辑:杨紫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常青

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为新时代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跟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坚持一线站位、瞄准一流标准、争创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的“四个一”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依法履职尽责,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晋城高质量发展。

牢记“一个根本”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考量。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报请晋城市委批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精心选择立法项目,报请市委研究同意后贯彻执行;在重要法规起草前,就基本思路和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定期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及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就法规审议论证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提出建议方案;根据市委要求和立法需求,适时增加立法项目,始终保证立法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步同调同向,不断增强坚持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夯实“两个基础”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夯实“两个基础”,牢牢把握立项、论证、起草、审议的全过程主导。一方面,不断夯实制度基础。一是启用“立法”双组长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立法重大问题。二是广泛开展立法协商,拓宽立法民主渠道,凝聚更多智慧力量。三是不断完善“找准定位、全程参与、分段领跑”的工作模式。另一方面,不断夯实民意基础。一是注重借助外脑形成合力,聘请立法咨询专家56名,确定3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强群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二是提升人大代表在立法过程中的参与度,每部条例起草阶段,组织代表分批参加立法调研;条例一审后,通过代表信息平台发送相关信息,并向市、县两级代表书面征求意见。三是召开不同功能的多层次会议。第一类是条例修改研究会;第二类是征求意见会,面向政府组成部门、专家学者、邀请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就条例提出意见建议;第三类是法制委全体会议,由法制委委员提出修改方案,研究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草案提交常委会表决。

遵循“三个原则”

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成效。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保证科学立法。在每一部法规立项时,都体现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的工作要求,突出了地方立法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重点领域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作用;契合了市委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补齐了高质量发展中城市品质提升、生态环境改善、全域旅游发展、文化产业繁荣等方面的民生短板和弱项。二是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民主立法。所有的法规草案从立项、审议、征求意见到修改完善,从表决草案到文本公告,一律在晋城人大网站上公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公开立法信息;坚持所有的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书面意见。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基地,听民声、察民情、惠民意、聚民智,不少意见建议得到重视和吸纳。三是坚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立法。把完善的制度作为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要抓手,就村庄规划与建设、城市绿化两部条例,认真按照立法论证工作制度的要求,借力律师事务所,组织市内多名法学专家和实务工作者以及各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参与其中,形成立法论证报告。

体现“四个要求”

重在精准特色管用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的奋斗目标,突出“重领域、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要求,稳妥推进高质量立法。“重领域”立法要求主要体现在突出重点上。近年来,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聚焦制约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展开立法工作。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先后制定了公共交通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坚持以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小切口”立法要求主要体现在项目选择上。选择立法项目时,坚持“一事一法”,紧盯“关键小事”,面对基层社会治理,讲究实用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特色”立法要求主要体现在结合实际上。晋城市制定出台《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为太行古堡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创造了前置条件,推动了全市旅游文化产业上档升级。“可操作”立法要求主要体现在具体细化上。《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是山西省首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立法,该条例将晋城市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政策今后更好地执行。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未来,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将主动顺应经济发展新趋势、社会运行新特点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