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保障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作者: 编辑:杨紫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2
高文亮
河北省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河北省景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从“十二道工序”入手,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
“把三关”确保代表建议“提得好”
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客观上影响着办理效果。为了确保代表建议“提得好”,景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把好“三关”。第一关是培训关。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资料和请连选连任的人大代表介绍履行职责的经验等方式,使人大代表提高能力、把握技巧、明确方向,引导代表提出既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又具有针对性和大局观的意见建议。第二关是选题关。建议的选题必须是事关景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围绕“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自己最熟悉领域的问题”进行选题。第三关是调研关。每年县人代会召开前两个月,县乡人大都集中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视察、调查、检查等活动,帮助人大代表知情知政,集中民智,为人大代表提出“精品”建议打牢基础。同时,每年县人代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都安排专班对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主题、内容、语句表述等方面进行把关或协助修改完善,力促每条建议完整规范、切实可行。
“开三会”确保代表建议“交得准”
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准确把握代表建议核心内容,采取“开三会”的方式精准交办,切实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导致互相推诿、办理不力的现象产生。一是召开“协调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政府办沟通协调,拟定召开交办会时间、参加人员、会议议程等有关事宜。二是召开“交办会”。大会闭幕后两个月以内,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协调县政府召开全县代表建议交办会议。落实交办单位和交办责任,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三是召开“明责会”。县人大常委会与承办单位签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书》,要求各承办单位作出“五项承诺”,即召开党组会议领任务、与人大代表见面沟通、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方案、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办理结果回复代表。
“拧三扣”确保代表建议“督得紧”
景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以来,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拧三扣”的方式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第一扣是人大代表参与督办。吸收人大代表参与建议督办,是摸清代表意图和目的、增强建议办理实效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的客观需要。2022年以来,针对农业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交通项目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代表建议反映集中的问题,县人大共邀请120多名人大代表,一起参与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让人大代表全程跟踪、出谋划策、参与督办,让人大代表了解办理程序、看到办理效果,让人大代表切身感受建议落实的具体情况。第二扣是各委室对口督办。“一室四委”按照分工,联系“一府一委两院” 来承担督办责任,并结合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形式,督促建议办理落实,使每一件代表建议在办理质量上有保证。第三扣是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在景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几件具有代表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各相关负责人领衔督办,落实率达到100%。
“见三面”确保代表建议“办得实”
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让人大代表满意,并落实到实践中,这是办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力在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办理前见面沟通。承办单位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了解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办理中见面磋商。由承办单位向人大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征询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需要改进的工作。三是办理后见面反馈。由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人大代表本人反馈,填写《走访代表专用卡》,力争对办理工作达成共识。同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随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工作情况,发现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商解决方案,督促建议所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决消除“不面商,代签字”“重答复,轻落实”和“只答复、不落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