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
作者:马建慧 杨鹏宇 编辑:赵保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6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吸纳民意、聚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入贯彻协同立法机制,积极发挥地方人大职责作用,推进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在立法机关和基层群众之间架起沟通“连心桥”,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生根开花。2022年以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电动车管理条例、野外禁止用火条例等立法活动,累计提出各类立法意见建议50条,提出的保障网格员薪酬、加强民族融合研究、强化电动车改装管理等17条意见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
加强组织领导
深植人民参与立法之“根”
加强党建引领。将立法征询纳入党建工作,与社区主题教育、党群活动深度融合,在基层立法联系点营造支持、参与、融入立法工作浓厚氛围,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建融会贯通,更好地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推动立法联系点赋能增效。完善组织架构。泰和社区自2022年4月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着力构建以立法征询为核心的组织架构,由社区支部书记牵头,吸收县人大各委办、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律师、法律工作者、各行业人大代表等多层次、多结构群体30余人参与协同立法。通过开展多样化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队伍建设不断向专业化迈进。强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党建文化宣传阵地,变“会议室”为“征询室”,全力打造“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阵地,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以立法征询为基点,多维度向学法、普法、守法功能辐射,推动完善和升级基层立法联系点阵地体系建设。
强化机制支撑
强健人民协作立法之“体”
加强制度化建设。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际,县人大常委会指导泰和社区立法联系点建立了“建立一支队伍、坚持两线驱动、发挥三个作用、落实四项工作”的“1234”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立法机关高质效互动,与基层群众经常性互动。制定参与立法制度,细化群众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的程序、形式等,真正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运行。加强常态化建设。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队伍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行每周一次集中学法、每月一次普法活动、每季度一次征询座谈、每半年一次考核考评。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实行专人办事、建立台账、普法宣传、成果展示“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建立立法建议收集常态化反馈机制,第一时间征集上报,第一时间联系反馈,做到真实、全面、准确。加强规范化建设。突出上级人大“小切口”立法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业务指导,强调运用立法技术,提高筛选能力,引导立法联系点从党委中心大局出发,关注民生“小事”,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确保立得住、真管用,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提供参考。及时将“群言群语”转化为“法言法语”,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把脉问诊”,做到意见收集“广”、民情反映“准”、民意提炼“深”。
畅通民意表达
融汇特色协同立法之“魂”
做好“一条纽带”,纵深连接党和政府,立法机关、基层群众“三点一线”,针对法律法规征询意见建议,常态化向立法机关反映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通过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全面掌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征询意见快速、反馈意见精准,发挥纽带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守住“基层一线”,搭建意见征集网络体系,通过线上建立微信群、QQ 群,线下设置“意见箱”的线上线下征集渠道与群众保持实时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效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原汁原味”反映宁城声音,提升立法质量。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立法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准确及时发声,打好民生基础。突出“一体宣传”,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在深化认识上求实效。将立法工作宣传列入普法教育和学法计划之中,利用“法治乌兰牧骑”特色文化品牌,“八五”普法宣传、宪法宣传日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邀请人大代表、警官、法官、检察官、司法宣传员、社区网格员进驻联系点,开展现场解答交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
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将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法治建设实际,常态化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展功能,推动立法联系点真正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法治宣传“播种机”、法律实施“检测器”作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