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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王志伟 张冬严 编辑:赵保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3

一年来,河南省汝南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探索实践,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使其成为广泛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加强组织领导 凝聚各方力量

县委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委室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全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坚持三个注重 提升工作水平

注重阵地建设。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达到“九有”标准:有场所、有牌子、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台账、有档案。目前,全县已建立22个立法联系点和111个立法信息采集点,覆盖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和285个村(居),为开展立法联系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注重队伍建设。一是组建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队伍。目前,全县共配备了133名立法联络员和111名立法信息采集员。二是建立专业人才库。吸纳33名具有法律、财经、农业等专业基础的人员,服务于立法意见征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三是聘任法律咨询组成员。在全县范围内聘任72名法律咨询组成员,划分9组包联指导全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工作。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法工委负责联系、指导、服务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各项工作,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注重制度建设。制定《汝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形成稳固的组织架构和常态化的学习制度、资料留存归档等制度。坚持用好“七步工作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立法意见征询的质量和效能。

发挥四个作用 打造特色亮点

发挥立法征询“直通车”作用,畅通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以召开视频座谈会、调研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收集和反映群众对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汇集基层意见建议,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真实意愿。比如,在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意见征集任务后,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将草案提前发送给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及信息采集点,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研读草案。通过线上视频会、线下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征求立法意见建议。

发挥反映社情民意“连心桥”作用,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依托全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搭建起的工作网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优势,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的交汇点。

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播种机”作用,树牢群众法治意识。紧扣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村组、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一年来,全县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共组织开展“万场普法基层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480余场次,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发挥法治汝南建设“助推器”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充分发挥立足基层的优势,坚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议事会、网格化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推动立法意见征集、群众议事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三者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下一步,河南省汝南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讲好新时期人大法治故事、民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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