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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新路径

作者:杜卫国 编辑:赵保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8

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是促进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公正司法需求期盼的题中之义,更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山西省运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探索拓展新形势下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新路径,努力提升司法监督工作成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人大工作新篇章。

深化思想认识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监督职责的重要目的。作为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应全面准确严格遵循宪法要求,按照监督法规定,促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因此,必须在思想上不断深化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特别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更加彰显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这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思想基础、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

突出监督重点 回应人民关切

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关切关注确定监督议题和监督重点,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围绕执行民法典、开展公益诉讼、加强民事检察以及智慧法院、智慧检务、人民法庭建设等重要工作,以听取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为主要方式,加强监督,促进“两院”能动司法、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在具体组织开展监督工作中,注重多种监督方式有效结合运用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做到“三结合”,即把听取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题调研相结合、与组织人大代表专项视察相结合、与代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座谈相结合。首先,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或专项视察,尽可能深入、全面、准确地了解实情。其次,召开座谈会,让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面对面交流,使监督事项内容充分、客观地反映出来,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监督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再次,对监督的重点事项内容,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司法机关在专项报告中予以明确回应,包括人大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调研或视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代表意见集中反映的重要问题等。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和司法机关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回应人民期盼、积极促进问题整改落实贯穿监督全过程,使人大司法监督更加公开,在接受人民监督中彰显责任与能力担当。

增强工作自觉 探索监督路径

强化司法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许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囿于法定职权、业务能力、工作力量等局限,使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多数停留于听取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或执法检查上,对于能否和如何结合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深度监督,还有认识上的分歧和业务能力的不足。在实践中,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增强工作主动性,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协助人大常委会在加大听取审议“两院”专项报告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类案评查监督,力求实现对司法工作的跟进监督,使司法监督和司法责任制落实不流于形式。一是注重将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意见较为集中的一类案件选定为评查对象。二是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专长优势。抽选部分关注司法案件审理、比较熟悉刑事民事法律法规的人大代表开展阅卷活动,对评查结论进行点评,提出工作建议。三是注重评查与整改相结合。一方面,督促“两院”分别将有瑕疵的案件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培训,以精准司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另一方面,督促“两院”把评定结果与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督考核相挂钩,促进评查活动与审判质效提升、落实司法责任制紧密结合。近年来,通过组织代表随机抽取案号、发表评查意见,督促“两院”先后对上一年度办结生效的300多个案件进行评查,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抗诉、不起诉、公益诉讼以及执行、民事再审等方面案件。每次评查结果经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讨论认定之后,对有问题的,督促依法及时整改。通过案件评查,在增进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人大意识的同时,客观上也减少、纠正了一些司法瑕疵。

完善工作机制 规范监督工作

强化人大司法监督,要坚持增量与提质相结合。一方面要增加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的数量,另一方面还要拓展拓深监督内容,将更多的重大事项纳入重点监督范畴。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机制来保障。运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重点围绕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主任会议听取司法工作专项汇报,探索完善对重要司法工作的同步监督机制,以进一步深化拓展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除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院”专项报告之外,还提请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一年度国家赔偿情况、审判监督工作、执行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打击防范虚假诉讼、刑事抗诉等6个专项汇报,从而使“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更加全面、更加及时。根据调研情况和人大代表、群众反映的意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分别向“两院”提出能动司法、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以此实现对重要司法工作的同步监督、类案质效的跟进了解,使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更加全面、精准、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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