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 筑牢债务风险防范法治堤坝
作者:房伟东 编辑:赵保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08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既是重要的经济任务,又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辽宁省铁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全面把握总体要求,从2022年开始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完善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机制,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报告制度建设
推进审查监督常态化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把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在开展预算决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等工作中,把政府债务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市政府每年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由市政府有关领导或市政府委托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作口头报告,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年度报告附件提供政府债务概念性解释和地方债务管理情况表以及相关情况说明或子报告。市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债务管理部门)按季度向市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报送地方债务数据信息,及时报告重要事项。
聚焦全口径全过程
推进报告机制规范化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和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推动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推动完善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有关政府债务的内容,推进财经联网监督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以法定监督之力推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重点报告上一年度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本年度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同时也报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揽子化债方案、债务风险等情况。
聚焦隐性债务监管
推进风险管控长效化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职责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政府隐性债务和政府法定债务合并监管,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推动政府建立健全依法从严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体系,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人大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沟通,支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政府在法定限额之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债务。
聚焦人大职责定位
推进依法监督高效化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前,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预先审议、初步审议,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形成政府债务监督调研报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时,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需要,人大常委会可以就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审议报告后,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并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构建人大监督工作闭环。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要求,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