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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扛起全面深化改革人大担当

作者:张铁民 编辑:郭畅 来源:陕西人大 发布时间:2025-02-11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扎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主动扛起全面深化改革的人大担当,更好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一座标注时代的里程碑,为创新推进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扎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主动扛起全面深化改革的人大担当,更好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创新,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改革是重要法宝,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改革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人大制度优势助力改革、推动改革,提升改革质效。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改革创新的全过程,健全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坚持把党委工作的重心作为人大活动的靶心,充分运用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武器,围绕党委推动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来谋划和落实各项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切实扛起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在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人大作为。

自觉融入改革大局。坚持把服务改革发展作为人大履职的第一要务,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县域改革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推进,顺应改革发展大势,紧扣党委重大改革任务举措和改革重点搞调研、作决定、抓监督、促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广泛听取代表群众意见,聚焦重点找准课题,把握关键提准建议,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添活力,切实推动依法改革、民主改革,做到监督与改革同向、决定与改革同频、民主与改革同行,以人大的实际行动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注重发挥法治作用。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坚持改革和法治两翼齐飞、双轮驱动,保证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创新执法检查,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着眼履行法定职责推进创新,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敢担当者

改革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立足人大职能定位,找准改革切入点,创造性履行法定职责,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中强化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更好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举措落地见效。

创新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聚焦预算审查、决策落实、民生改善等领域,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监督推动改革落实,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创新监督方式。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常规监督与刚性监督相结合,打好监督“组合拳”,做好“监督+”文章,“唤醒”长期“休眠”的刚性监督手段,推行监督“清单销号”,实现监督“闭环”,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拓宽监督内涵。坚持“群众点题、人大答题”,完善监督议题公开征集、常委会会议公开等制度,让人大监督更接“地气”。延伸监督链条。探索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的方法和途径,让人大监督不留“盲区”。

创新重大事项决定。准确把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权有机统一,自觉把党委决策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依法作出决议、决定,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党委的决策意图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科学界定范围。着眼党委重大决策和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党委决策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民生问题解决。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严格缜密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程序,规范决定事项议案的提出、调研、审议、表决、公布、实施和监督等环节,确保环环相扣、衔接紧密。完善制度保障。健全选题征集、调研论证、民主协商、咨询听证、公众参与、表决通过、公布实施等讨论决定机制,探索审议辩论、专家咨询、决定实施机制,建立决议决定向社会公布、执行情况报告反馈、满意度测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决议决定有效落实。

创新人事任免。坚持制度建设到位。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出台人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制度,明确人事任免范围、任免程序、任后监督等规定,保障任免工作有章可循。坚持工作程序到位。严格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集中审议、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程序,确保任免工作依法有序。坚持任后监督到位。坚持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机制,坚持工作评议、履职评议和代表约见相结合,开展任期目标承诺、年度履职承诺和述职评议,激励被任命人员恪尽职守,推动人事任免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推进创新,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保障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发展。

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创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完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评议等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程度保障和实现人民民主权利。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上级人大立法议题深入调研,收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供有效民意支撑。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落实机制,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更好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推改革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政治参与的扩大是治理现代化的标志。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决定听证、常委会工作评议预告、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公示等制度,使公民的政治参与成为自觉、具体、有序的过程,有效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度。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表达、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稳妥推进选举制度改革,推动实现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

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在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问题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平安建设等民生事业不断创新发展和逐步完善,使广大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绕发挥代表作用推进创新,做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参与者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是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创新做好代表工作,引导人大代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上来,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

加强阵地建设,夯实载体平台,让代表工作“活”起来。始终把代表履职平台创新作为人大工作创新的基础,坚持代表履职需求导向,健全完善代表之家、基层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真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让各级人大代表有“家”可归、有“站”可立、有“网”可用,确保代表履职有舞台,作为有展示;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数字人大平台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人大履职深度融合。

丰富代表活动,注重活动实效,让代表工作“优”起来。积极发挥履职平台作用,坚持把代表活动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履行职务、助推中心工作的重要手段,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专项活动,完善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探索代表进网格、履职在基层等活动,增强活动吸引力,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提升代表工作质量。

积极探索实践,狠抓建议督办,让代表工作“实”起来。改进代表建议交办机制,以“精准交”推动“高效办”,以“接着督”促进“接着办”;建立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督办调研,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进一步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破除传统观念束缚推进创新,做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懈奋斗者

观念创新是人大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础,没有思想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守正创新的时代要求,破除传统思想观念束缚,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创新作为,推进人大工作实践不断创新发展。

摒弃“人大不创新”的观念。人大工作程序性、法律性很强,但讲程序、讲法律并不等于照本宣科、被动应付,不代表不可创新、无法创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研究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坚持在履职方式选择、程序确定、细节安排、结果运用等方面发掘创新空间、探索创新方式、创造创新经验,推动人大工作在继承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确保人大工作每年都有新亮点、新突破。

摒弃“求稳不求进”的观念。始终坚持“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定位,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树立对党的事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人大工作摆到党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全力识变应变求变,持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维,增强与时俱进、敢闯敢试的创新意识,勇于破除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定势和视野局限,始终以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精神状态,全力争当解放思想、创新实践、助推发展的行动标兵,努力在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中展现担当作为。

摒弃“务虚不务实”的观念。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行使职权,归根到底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规规矩矩走程序、扎扎实实抓工作、明明白白要效果”的理念,在“化虚为实”上下功夫。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接待选民、督办代表建议等形式,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监督、务监督之实,聚焦决定事项抓好落实、务决定之实,坚持原则做好人事任免、务任免之实,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更加务实高效、更好服务地方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