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方立法质效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李心平 编辑:郭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8
“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七个聚焦”之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要求贯穿地方立法工作之中,使立法过程成为满足人民需求、扩大人民参与、接受人民监督的生动民主实践。
坚持人民至上 健全制度机制
制度固根本、管方向、谋长远,是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基础和保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要求,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2024年7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见》,重点对完善民意表达载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整合专家学者资源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形成务实高效、协调一致的立法工作合力。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立法工作程序,建立立法“双组长”、立法专班等工作机制,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编制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和采纳反馈工作规范等立法规程,出台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完善调研、评估、听证、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配套制度,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不断拓宽,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人心。
坚持立法为民 精准选题立项
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把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全市“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切实立人民群众需要之法,在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通过媒体征集、致函、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等方面立法项目建议,五年立法规划确定的31项立法项目均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五年立法规划补充调整至42件,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殡葬服务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公园管理条例、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一项项民生大事被纳入法治轨道,从法治层面推动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把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坚持服务人民 开展立法修法
白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聚焦全市改革发展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精准、务实、管用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聚焦美丽白城建设,修订公布《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出台《白城市志愿服务条例》《白城市门前责任区管理条例》《白城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白城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完成《白城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白城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两部法规草案二审工作,为白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突出地方特色,完成《白城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工作,以法治践行公园城市理念。助推大安5A景区创建,快速推进《大安嫩江湾旅游区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擦亮城市旅游名片。答好民生答卷,完成《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一审工作,推进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档升级。
坚持依靠人民 推进开门立法
公众参与是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衡量地方立法民主化程度的标尺。白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民主立法实践,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夯实立法民意基础,实现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在审议修改每部法规草案过程中,综合运用网络、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立法意见建议,关系千家万户的请社会公众参与,涉及特定领域的多听相关行业意见,涉及重大利益的多轮征求意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让基层声音成为立法的“源头活水”。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将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律师事务所及涉及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的36个基层单位设立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力打造市民广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联系点与代表“家站”阵地共建、功能共融。就立法工作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近百场,征集立法建议500余条,其中120条被采纳,有“烟火气”的民生需求成为立法考量。发挥专家智库作用,选聘扬州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等方面53位专家担任立法顾问,在审议修改过程中,充分听取并研究采纳专业性意见,高质量回应群众对立法的呼声,为地方立法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坚持人民满意 力促法规落地
地方性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实施效果也是检验民主立法是否“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重要准绳。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法规实施和立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纸上”法规“行得通”。法规公布后,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开展宣法释法工作,讲好立法故事,宣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目标任务,要求各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讲会、现场咨询、入户宣传等方式,介绍法规制定背景、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条款重点解读,增强社会知晓度和对法规的理解运用。用监督的力量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先后对《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白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对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为修改法规提供依据参考,切实用法治的力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