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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探索创新 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作者:罗夤钢 编辑:郭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4

浙江省开化县人大常委会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职能优势、强化探索创新,高站位、高效能、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地见效,为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实践提供重要生态支撑。

坚持高站位谋划

下好谋篇布局“先手棋”

坚定政治方向。开化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精髓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强化实践探索,将生态环境监督提级为生态文明监督,推动县“一府两院”积极主动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合力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根源治理,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进。

坚持问题导向。开化县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是最大优势、最强底气。开化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抓住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深度聚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中存在问题短板,研究制定独具开化特色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开展独具开化人大辨识度的实践探索、工作创新,重点攻坚、分类破解,扎实推动生态文明监督工作有的放矢、提质增效。

坚守价值取向。开化县人大常委会紧跟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找准监督方向,选准监督议题,统筹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 全面起底、分类处置、限时办结,有效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绿色生活渐成风尚。

坚持高效能推进

细化分工落实“军令状”

增强统筹力。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坚定贯彻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创新强县”发展战略,始终在大局下思考、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监督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争取县委重视支持,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领导力、统筹力、协调力,确保各项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

增强落实力。推动生态文明报告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制度执行,强化跟踪问效,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落实力。规范报告主体,明确报告主体为县、乡政府和县法院、县检察院。规范报告事项,政府报告事项为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等六大方面;法院报告事项为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检察院报告事项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等情况。规范报告方式,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人代会书面审议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并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两院”工作报告中的单独章节。乡、镇人大每年听取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并提交本级人代会审议。

增强推动力。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指导推进,进一步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协调机制,找准人大依法履职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结合点。会前,多次召开各类会议研究,学习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动员部署制度实施工作,明确报告六大方面内容起草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力量充分调研、优化各方联络调度、充分挖掘典型经验,结合人大数智应用、基层单元收集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会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代会各代表团代表对报告进行充分审议,下发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作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将县委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合力促成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有效解决。会后,及时形成审议意见和人代会代表发言汇编材料,精准交办“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乡镇,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明察暗访、视察检查等方式开展跟踪监督,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坚持高标准实施

打好监督助推“组合拳”

“综合+专项”相结合。开化县人大常委会秉持“小切口、大纵深”的做法,在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之前,将听取和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纳入常委会监督计划,结合上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每年挑选1至2个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缩小监督切口,集中监督力量,做到全覆盖监督与精准性深化有机统一。

“一委+多委”相结合。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年初由办公室、研究室和建资环工委牵头,围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方面,协调常委会相关工委共同提出初步监督选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主任会议研究后,确定“1+N”专项监督计划,形成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工作格局。对于相关重点监督议题,落实常委会领导领衔,一个工委牵头、多个工委配合的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合力攻坚,条目式梳理调研发现的薄弱环节、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实交办、整改、督查“三张清单”,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提质增效。

“共性+个性”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各项规定,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署要求,全面分析研究、深度归纳生态文明建设六大领域重要工作,分类制定16类46项“共性指标”,因地制宜提出生态空间规划、野生动植物保护、出境水水质3项“个性指标”,发挥人大数字化改革成果作用,通过“共同富裕专题监督”应用场景,将各项指标逐一量化为具体得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从定性走向定量、从局部走向系统、从模糊走向精确,做到精准评估、动态分析、闭环管理,力求更好地补齐生态短板、厚植生态本底、放大生态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