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 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作者:杨启灵 编辑:郭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8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直接关系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向人大、政府双重备案,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从源头上强化文件合法性、适当性,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注重范围“全面性”
实现双重备案范围全覆盖
“按照法治原则,只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属于人大监督对象,这些主体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都应当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重庆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审查条例,为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实施方案,将本级政府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等所有属于人大常委会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双重备案范围,向人大常委会、政府双重报备,具体分别由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区司法局开展审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既向政府报备,又分别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备案,具体分别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以文件形式明确将全区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镇街、派出机构、在北碚市属单位6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全部纳入双重备案范围,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全覆盖。
注重流程“顺畅性”
全面理顺双重备案流程
双重备案涉及多个单位,流程顺畅是有序推动双重备案的有力保障。坚持以实现报备及时率、主动审查按时完成率、纠错完成率100%为目标,全面理顺流程。一是严格关键环节。狠抓文件报备、分送审查 、审查结果运用关键环节,明确标准要求,坚持报备规范及时、审查联动互通、结果合法运用。对报备不及时的单位通报提醒,对相关专工委督促反馈审查意见,将会审结果及时反馈各单位并跟踪督促整改。二是数字赋能备案流程。对存量文件与新增文件同步实行双重备案。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系统报备,制定单位将有关资料在“融E查”数字应用系统向人大、政府备案机关一键双报备。开展双重备案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提交人大集中完成审查后,再统一入数据库对外发布。所有完成备案审查的文件及时线下整理存档。三是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线上审核的同时,打印相关材料分送备审机构相关人员和各专工委进行线下审核,集中研究会商,综合审核意见录入系统。逐步探索全流程监督。在开展双重备案的同时,充分发挥“融E查”系统作用,探索将文件起草、文件审议、文件发布、文件报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审查终结、入库展示、监督复盘等全部实现一体化数字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多要素协同处理和在线监督。
注重横向“联动性”
联动提升双重备案审查质效
人大备审机构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与常委会法制工委对内加强与人大各专工委协作配合,对外强化与政府办、司法局等单位协调沟通,在双重备案联动、移交处理、征求意见、会商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双重备案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人大与政府之间信息共享、情况共通、结果共用。双重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以来,已受理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并对双重备案前各单位的89件存量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审查。各专工委仔细审查,及时反馈意见,人大备审机构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与政府备案机关司法局及时沟通交流审查意见,有效提升联动审查效力,对个别文件存在的规范性合法性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有效整改。
注重审查“专业性”
借力智库强化双重备案审查
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咨询制度。对专家条件、选聘原则、任期、咨询内容、参与方式、日常管理等多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择优选聘组建咨询专家团。由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备案审查专家推选工作,提出专家建议人选,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专家组人数为7至9人,聘期与当届区人大常委会一致。经严格按程序甄选,目前共选聘7名法学专家、律师组成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团。现场参与书面意见结合审查。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就单个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或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疑难问题,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中有关法律问题等向专家提出咨询。专家参加有关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参加有关调研活动,受委托提出备案审查意见建议。目前邀请专家对实现双重备案部门存量规范性文件全面审查,对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审查。专家库动态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专家工作台账和工作通报机制,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记载、定期统计、适时通报。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进行调整或者增补。对因各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的,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予以解聘,形成管理闭环。借力专家开展培训。邀请重庆市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专家对双重备案单位人员开展培训,以法制专业视角从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要领等方面作详细的专题辅导,提升备案审查质量。
注重基础工作“扎实性”
系统强化双重备案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专工委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人大监察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联络架构。明确各单位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工作联系群,随时加强联络沟通。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抓牢报备、审查、纠错重点环节,实施备案主体清单制、专家咨询制度、联动制度、四级审核制度、备案联络例会制,机制上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规范高效。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对镇街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和相关单位备案工作调研指导,推动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统一,促进制定机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强化理论宣传。通过会议、调研、外宣、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工作的研究和宣传,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镇街和社会各界对备案审查制度的认识,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指导全区双重备案工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