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专题询问质效
作者:李斌 编辑:郭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3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监督法的决定,将第六章章名“询问和质询”修改为“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并对专题询问的原则、内容、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如何用好这一法定监督方式,是摆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大开展好专题询问,核心在“问”,关键在“专”,要善于问、专于问、跟踪问,才能确保监督工作更有质效。
明确“问什么” 下好“先手棋”
选好题是开展专题询问的首要环节,是确保专题询问是否成功的前置条件。
选题原则要把准。询问原则是专题询问工作的主心骨,有了这个主心骨并贯彻始终,就能把好脉、定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专题询问的根本保证。对一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及时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在党委的领导下准确把握和定性。坚持依法办事是专题询问的基本要求。专题询问是人大法定监督方式之一,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作出决定。坚持讲求实效是专题询问的应有之义。专题询问的目的在于促进工作,让被问者有压力、有动力、有目标,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选题内容要有料。好的议题应当是问大事、询大局,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包涵“热点”。应该把如何选题的突破口放在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上,围绕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举措,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问题,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人大各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把那些时限性强、急需解决的问题,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议题内容,增强询问问题的科学性与民意回应性。
选题谋划要提早。专题询问议题应提前谋划、及早安排,一般在前一年第四季度着手研究,由人大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在建议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时一并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每年可以计划1至2个专题询问议题,询问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避免年初上会准备不充分和年终事情多、精力分散等情况;也可以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实际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临时性增加专题询问议题。在专题询问前,应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题询问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应询对象等事项,确保各环节缜密有序、依法规范。
专于“怎么问” 唱好“重头戏”
专题询问是一项系统性、程序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能体现人大监督的专业水准。
做深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人大的基本工作方法。扎实的调查研究是打好专题询问“专”的基础,是整个专题询问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题调研组,综合用好座谈交流、现场察看、问卷调查、暗访抽查等手段,还可采取网络民意调研、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委托专业部门或第三方调查评估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做深做实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必要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做细问题清单。找准问题是专题询问的关键环节,关系到专题询问“专”的力度。紧扣“客观公正、慎之又慎”的思路,对问什么、怎么问、怎么改等进行反复科学论证和预测评估,通过层层筛选拟定问题清单,经主任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清单问题要有“精度”,针对性强,避免无的放矢、泛泛而谈;要有“准度”,专业性强,避免隔靴搔痒、指向模糊;要有“狠度”,避免治标不治本、做表面文章,确保取得效果。
做实问答质量。一问一答之间,方能突显质量。现场问答是专题询问“专”的“重头戏”。强化询前适度沟通,召开专题询问推进会,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划定问题范围大纲,为现场询问做足准备。按照“闭卷是常态、开卷是例外”的原则,对具体问题保密,实行现场闭卷考试,避免走过场。坚持以“针尖对麦芒、红脸加出汗”为导向,询问人直奔主题、突出重点、针针见血,问出疑惑、问出要害、问出责任;应询人态度端正、紧扣问题、语言精练,答出原因、答出对策、答出承诺。对回答不满意的,询问人可以继续追问;对追问回答仍不满意的,则可以采取依法提出质询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保证专题询问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勤于“问结果” 打好“跟踪拳”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止于答,最终落脚点在于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动工作。
抓好问题交办。专题询问会后,承办机构应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会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事项及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汇总,把专题询问问题和具有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整理成交办清单,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审议意见,面对面交由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按照人大审议意见办理相关规定,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责任,限定办理时限。
抓好跟踪督办。专题询问审议意见交办后,承办机构负责跟踪督办,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聚焦应询承诺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完成、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建立长效机制、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形成督办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部门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依据,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手、问效不止步。
抓好公示公开。专题询问具有即时性、互动性,公开是其本质特性。建立完善专题询问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媒体或邀请公民旁听等多种方式对专题询问进行即时公开,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场直播,让专题询问置于公众和社会监督之下;将专题询问“一问一答”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如实向社会公开,让公众对应询部门知其言更观其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