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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出台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决定

作者: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4-24

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在推进旅游资源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宣传推介等方面持续开展深度合作。2023年,七市人大常委会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开展协同立法的协议》。2024年年初,七市人大常委会及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同研究决定,将“关于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确定为首部协同立法项目。

该决定是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会同省内有关城市协同立法的探索实践,有利于促进沈阳都市圈旅游业协同发展,也是推动区域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将成熟的经验做法和应予规范的事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决定明确了协同发展目标,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健全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协同配合,共同解决旅游业协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决定还明确指出,七市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将协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体育文化、民族文化等文化资源,充分利用森林、山川、湿地、草原、沙漠、湖泊、江河等生态资源,协同开发冰雪、避暑、乡村、赛事、研学、旅居、康养等富有特色的区域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