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以法之名,“知”撑新质生产力
作者: 编辑:张海玉 来源:南通发布 发布时间:2025-04-27
经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4月26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我市知识产权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共六章五十二条,立足南通实际,从制度层面推进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4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优化法治体系 激发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核心要素,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南通先后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
虽然我市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路径,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但也面临一定的难题和挑战。比如,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有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急需破解等。
“制定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前、作示范’,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永忠说,《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固化我市成功做法和创新经验,如加强“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总监制度等,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瓶颈问题,全面构筑具有南通特色的现代化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推动高质量创造 加速转化运用
知识产权创造是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源头,是创新发展的起点。《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机制。
如何激活创新“源头活水”?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蒋爱龙介绍,《条例》将凸显特色的要求融入立法全过程,突出重点领域,明确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加强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比如,将海安大米、白蒲黄酒、如东条斑紫菜、吕四海蜇、通州腐乳、海门山羊等本地“通乡优品”品牌写入《条例》,重点加强对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南通仿真绣、如皋盆景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
推动知识产权加速转化运用,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条例》提出,着力打通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的关键堵点,推进著作权创造与运用,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注重知识产权成果落地,促进更大价值知识产权运用,赋能产业升级。
南通大学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和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通过“政府、高校院所、企业、服务机构”所构成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共享联动,打出知识产权运营“组合拳”。近三年,学校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2100余件,转让发明专利超700件。南通大学副校长华亮说,学校将以实施运营中心实体化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转化工程、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联动工程、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改革试点工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努力促成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加强协同保护 提升服务品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条例》突出家纺服装、家具家装、电动工具等专业市场重点保护,明确市场开办方责任义务并设立相应罚则,属地级市首创。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协同协作。《条例》提出,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区域协作,推进建设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促进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经验互鉴,推动实现区域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机制一体化。同时明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周期长等难点堵点,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就完善司法保护机制,《条例》提出,依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探索公益诉讼,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针对行业性、地域性突出问题,依法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对此,公检法纷纷拿出实招。南通公安将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联勤工作站(点)群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直达创新能力突出、先进技术密集、侵权风险易发的企业,切实提高在通企业安全感。南通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1+8+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优势,进一步完善与行政机关数据共享、综合研判、线索移送、监督协作等工作机制。南通法院聚焦船舶海工、装备制造、建筑纺织等重点产业发展,将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
围绕企业需求,提供更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根据《条例》,下一步,我市还将建立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知识产权代理、运营、评估、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机构发展,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支持开展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覆盖更广、质量更好、体验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