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省市人大>

湖北省人大立法为农产品划了“两条线”

作者:崔逾瑜 聂礼松 孔剑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5-20

经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简称《条例》)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划了“两条线”,一是守牢安全底线,夯实基层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提升质量高线,设“优质农产品促进”专章,鼓励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

针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有限、力度不够等“痛点”,《条例》强调监管端口前移,增强属地监管实效,对基层监督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源头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

湖北为优质农产品重要产区,共认证绿色食品2906个、有机农产品188个、名特优新农产品3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97个,农产品“优等生”总数达3323个,居全国前列。《条例》第六章为“优质农产品促进”,强化优质农产品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区保护和基地建设,加强适用于绿色生产方式的种质种苗选育培育和推广,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