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生实事全流程监督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作者:刘丽美 (云南)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6-04
近年来,云南省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自己定、自己办”转变为“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实现了“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通过持续推进并采取“广泛征集民意、项目筛选整理、代表审议票决、项目监督评价”等措施,积极打造民生实事“征集民意—项目票决—过程监督—效果评议”的全链条、全流程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
广泛征集汇项目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票决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群众参与”的民生实事工作机制。禄丰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通过《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工作程序及要求,进一步推动了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重点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由市、乡两级政府负责征集,公开征集时间不少于30日。采取网络、书面、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向市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征集建议项目,建议项目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普惠性,社会效益明显,且具有较成熟的实施条件,并按照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原则,建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库。
坚持发扬民主
代表票决定项目
市、乡两级政府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形成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告,于市人代会召开前40日拟定《重点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根据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由市政府形成《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报市委审定后,按程序提请市人代会实施票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差额票决制,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不低于20%。候选项目由市、乡两级政府分别提请每年年初举行的市、乡两级人代会审议,并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一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说明。在人大代表审议候选项目时,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就代表提出的问题作解答。票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分别在市、乡两级人代会全体会议上进行,由全体人大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且票决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坚持实事求是
强化监督推项目
市、乡两级政府在收到人代会表决通过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交办件后,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票决出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政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助推作用,对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年中或年末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听取市、乡两级政府的情况汇报,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形成了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闭环运行。同时,将票决出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等监督方式,持续加强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坚持由民作主
注重质效评项目
根据《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制度》规定,在下一年召开的市、乡两级人代会上,市、乡两级政府对上年票决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向全体代表进行报告,由全体参会代表通过无记名方式,分项目对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代表公布,强化对重点民生实事全流程监督。经过两年来的实践,每年的10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其中,单项满意率最高的项目满意率为98%,最低的项目满意率从68.8%上升至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