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环境报告制度的思考
作者:王杨 施海明 谢丹丹 (江苏)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6-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并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建设“美丽中国”,2016年4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带头示范之下,地方人大常委会逐步落实法律规定,建立了环境报告制度。
经过近十年的工作实践,环境报告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在督促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一些地方人大在推行环境报告制度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环境监督工作实效还有待提升。如何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改善和根本好转,让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笔者结合地方人大实践,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加强。
完善报告内容,推动“一次性报告”向“全方位报告”转变
政府不仅要向人大报告一次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还要适时报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以及相关环境专项工作情况。如,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构建起“综合性报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为主要框架的生态环境报告制度体系。综合性报告应当全面反映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报告主要反映有重大影响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环境群体性事件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工作报告主要反映特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中央、省、市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综合性报告原则上每年报告一次,一般在次年第一季度前完成;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报告一般在查明原因后两个月内完成;专项工作报告时间一般安排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至于综合性报告的内容,建议可以参考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环境状况综合性报告,应明确标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并如实说明完成情况,同时要与上年度进行对比,呈现出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
丰富监督方式,推动“单一化监督”向“系统化监督”转变
当前,实行环境报告制度,地方人大常委会不能只采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的监督形式,而要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实现人大监督的系统贯通。创新调研机制。在听取环境报告之前,可以依托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市长热线、民生e点通等渠道,广泛收集梳理意见建议,全面掌握生态环境共性和突出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调研、现场察看,摸清真实的环境状况,找准环境问题的真实原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工作评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开展生态环境专项工作评议,重点推动相关专项工作加快落实。如,江苏省高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对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作不满意,次年决定对该专项环境工作开展工作评议,通过工作评议有效推动环保项目落地落实。针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可以启动特定问题调查这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人大环境监督的刚性和权威。
坚持守正创新,推动“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
在新时代新征程,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探索完善环境报告制度。建立学习机制。通过“人大讲堂”等学习平台,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对环境监督的认识、对环境知识的了解、对环境数据的理解,不断提高人大环境监督专业水平。建立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协同协作机制,推进人大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之间的多方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分析研判,增强人大环境监督的整体合力。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实施办法、工作制度等方式,总结提炼环境报告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规范环境报告程序、提升环境监督质效。如,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出台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事项更加精准、实施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力。
强化问题导向,推动“过场式督查”向“闭环式管理”转变
开展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监督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力戒走过场的形式监督。高度聚焦突出问题。要重点关注地方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家门口”的环境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对于一些特别重大的、事关长远的、影响深远的突出环境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听取环境报告的基础之上,适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持续跟踪监督,大力推动解决。例如,201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随后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也作出相关决议,列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持续跟踪问题清单整改。完善结果评价制度。针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不能仅仅是文来文往,必须建立并完善整改结果评价机制,做好环境报告制度的“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可以对环境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整体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高政府及部门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可以针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分项满意度测评,更加体现测评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对于测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再次汇报、再次办理、再次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