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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王永德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6-13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甘肃省陇西县人大常委会自2022年6月被定西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联系点已近3年,笔者结合其工作机制、实践成效,探讨基层立法联系点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功能拓展等方式推动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深度融合。

主要做法

近年来,陇西县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和探索:

构建专业化工作机制。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修订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工作职责》《基层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本设置、功能定位、工作职责、运行方式、组织架构、征集立法意见工作流程,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建立网格化工作队伍。根据定西市“1+39+N”立法联系点网络体系要求,以全县4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依托,以立法联络点、信息采集点为延伸,以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为抓手,积极搭建平台,统筹设点布局,设立基层立法联络点13个,信息采集点62个,依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镇村干部、法律从业人员、村民代表等,组建了150余人的信息采集员队伍,构建起管理层级纵向到底、联系群众横向到边、工作开展上下贯通、信息共享左右联动的征询网络。例如,陇西县文峰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四化四能”(阵地建设标准化、促基层立法联系“添力赋能”,人员队伍专业化、促基层立法联系“提质强能”,意见征集多元化、促基层立法联系“成势聚能”,普法宣传常态化,促基层立法联系“增效释能”)为抓手,依托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建立基层立法联络点,延伸到10个村、7个社区以及建新广场、火车站、开发区市场、产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21个立法信息采集点,确定联络点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

拓展联系点服务功能。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资源整合功能,探索建立了“联系点+”融合服务模式。一是“联系点+普法宣传”,打造“线上+线下”普法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微信群等新社交方式,结合时事热点发布法律知识短视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场景,借助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普法宣传栏,开展普法宣传6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 449件次,送法进基层7次,法治体检进企业18场次,增强了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逐渐深入群众心中。二是“联系点+平安创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和乡镇联动,发现辖区内纠纷苗头与线索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介入调处,快速解决问题,使矛盾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联系点+精准监督”,把基层联系点工作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在每年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专门组织有相关法案意见征询经验的联络员、法律工作者、群众参与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中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优化执法流程与协作机制,提升法律执行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优化路径

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体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在提升能力素质、优化群众参与途径、注重探索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真正发挥其制度优势和功效。

提升专业能力素质。针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多为兼职的现象,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为联系点配备法律专业全职人员,在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建立法律专家支援库,实行季度驻点服务,有效提升立法意见转化效率。同时,推动联络员通过学习总结、经验分享、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调研、座谈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方式和载体,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机结合,在工作中使能力和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夯实群众参与基础。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度、联系面、代表性,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活力源泉。畅通“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机制,在线上渠道,发布立法征求意见内容到居民群众物业微信群,与立法联络员、立法信息采集员等保持实时互动,收集居民群众对草案的意见建议。在线下渠道,结合乡镇实际,深入乡村(社区)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在代表之家和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等,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提升意见专业性,需组建由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的专家团队,通过专家释法、专家讲法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联系点吸纳民意作用。完善代表建议激励反馈机制,对采纳建议的群众可以通过感谢信或者荣誉证书等方式进行表彰,提升群众参与感与成就感,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实现“群众声音听得见、专业转化跟得上、民主成果摸得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

激活制度功能作用。注重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的拓展,不断探索将立法工作与人大各项工作相结合。一是与代表作用发挥相结合。推动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一体建设,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吸收部分代表担任信息采集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通过“人大代表接待日”等联系群众的渠道,积极宣传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与运作机制,带动群众参与立法活动,不断丰富代表的履职内容。二是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第一时间发现并掌握基层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通过人大代表提出立法、修法建议,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水平。三是与人大普法宣传相结合。把立法意见征求的过程作为普法宣传的过程,在每次立法意见征集前,专门组织编写印发法规草案的宣传说明材料,对于立法目的、重点条款、相关争议点等重点内容尽可能全面准确且通俗易懂地进行说明,便于采集点工作人员和参与群众迅速掌握立法内容,达到释法与普法的双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