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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护佑正义 ——记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大代表方丽

作者:陶文友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6

她从事律师职业30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法援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情怀,以服务弱势群体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目的,为人民履职、为发展护航;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和公益普法等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当人民群众的“暖心人”,始终践行“民呼我应”。她就是河南省驻马店市五届人大代表,新蔡县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新蔡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方丽。

“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和维护、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方丽表示。多年来,她积极组织、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公益普法和宣讲活动,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把晦涩的法条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乡音,让法律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当选人大代表意味着肩负沉甸甸的责任。我作为人大代表,不仅仅要做好本职工作,更要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作用,当好群众身边的‘代言人’,发出履职‘好声音’。”方丽表示。基于这种责任感,她当选人大代表后,积极参加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找准履职尽责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为群众美好生活建良言、献良策。

发现农村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方丽迅速展开深入走访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在新蔡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她与其他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加强村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的建议》得到县政府的重视,及时为1000余名农村泥瓦工匠免费进行技能培训,该建议被评为优秀代表建议,她本人也受到表彰。针对农村坑塘等公共资源被侵占现象,她联合郑春红等11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农村坑塘的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坑塘合理使用和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建议被新蔡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列为第24号重点督办建议。不久后,新蔡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垃圾清理、村庄绿化清洁、户厕质量提升行动和路线环境、集镇街道、农户庭院环境整治等六大行动,推动乡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提升,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用实际行动架起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作为兼具律师与人大代表双重身份的法律工作者,我将牢记初心使命,心系群众冷暖,以法律人的专业优势守护公平正义,既要做好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更要当好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人大代表的情怀传递民生温度,既要做好法律政策的‘翻译官’‘传话筒’,更要当好反映社情民意的‘传递者’、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方丽坚定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