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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 增强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作者:李川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6-20

审议意见作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的综合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权力、决议重大事项的重要成果,也是人大常委会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依据。笔者认为,需要通过形成“深入调研—方案审核—过程监督—结果评价”全链条闭环管理,推动审议意见从“纸上办理”转化为“落地实效”,让人大监督成为促进工作、服务发展的有力支撑。

深入调研论证

打造精准监督“参谋部”

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审议意见的质量,取决于调研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决定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践表明,只有“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才能让人大监督直指要害、切中关键。

在每次听取专项报告前,人大专工委应组建包含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在内的专业调研组,深入实地开展调研。例如,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时,调研组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门店等地,不仅实地察看生产加工流程、食品储存条件,还与企业负责人、消费者进行面对面交流,切实找准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同时,收集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分析典型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全方位掌握政府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情况,形成专业实用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供有力依据和重要参考。在汇总整理审议意见时,既要确保审议意见的真实性,又要确保审议意见办理的可操作性,最大限度保证审议意见能够如期得到办理。

严格方案审核

筑牢责任落实“硬杠杠”

审议意见印发后,“一府一委两院”需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这是将审议意见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的关键环节。

人大专工委要对办理方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查“三个是否”,即是否明确责任主体,是否细化任务清单,是否设定时间节点。对于方案中存在的责任不清、措施不实等问题,人大专工委应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要求其重新研究并补充完善。可以建立方案审核反馈台账,记录每次沟通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直至方案符合办理要求,以此强化承办单位对审议意见的重视,压实办理责任,为后续督办工作奠定基础。

强化过程管控

织密动态监督“跟踪网”

审议意见办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关注“结果”,更要紧盯“过程”。人大常委会应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专工委跟进、人大代表参与”的立体化监督机制,对办理工作开展全程动态跟踪。例如,重庆市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在老旧小区改造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定期听取住建部门等承办单位的进展汇报,协调解决改造资金筹集、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等重点难点问题。专工委每月开展实地视察,检查改造工程进度、质量,查阅施工资料,一旦发现某小区改造进度滞后,立即发出书面预警提醒。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与“代表视察日”活动,让办理工作在公众监督下进行。

此外,建立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推进不力的单位,由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完善结果评价

压实监督效能“硬约束”

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如何,最终要通过结果评价来检验。人大常委会应建立完善的闭环评价机制:承办单位提交办理结果报告后,先由专工委初审,重点核查是否按方案落实、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初审通过后,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审议后,再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必要时,将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不如实报告或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