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代表口头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的基层探索
作者:陈增宝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6-20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发言意见的处理办法》,用制度规范人代会期间代表口头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做到了口头建议与书面建议“一视同仁”,实现了代表审议意见“走出会场”,有力保障代表民呼我为、为民履职。
主要做法
即提即答,职能部门现场能答复的及时答复到位。区委明确列席人代会人员名单,并要求列席人员全程到会、认真参会。大会主席团对代表口头审议意见答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代表团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时,“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分组列席各代表团活动,代表围绕相关主题提出审议意见,职能部门在场的,在代表发言后立即现场回应、当场答复。代表建议内容可以办理的,明确下一步办理举措;暂时办理条件不成熟的,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自2019年以来,在七次区人代会会议期间,共计当场答复代表审议意见324条,真正实现了民情民意“第一时间响应”。在今年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时提出“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支持,加快章镇高质量建设省级小城市”的建议,列席会议的区发改局负责人当场就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答复,并承诺后续将建立专项对接机制,推动代表建议落实落地,代表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即转即办,现场难以答复的及时交办到位。代表提出的口头审议意见,相关职能部门不在场的,由各代表团专职联络员负责记录并提交大会秘书处,大会秘书处收集汇总整理后,形成审议发言意见清单。人代会闭幕次日,清单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一府两院”办理,要求承办部门在7天内将拟办措施答复代表,并在办理工作整体完成后及时告知代表,办理工作全程接受代表监督,由代表作出满意度评价。自2019年以来,已累计交办督办1139条代表口头建议,内容涵盖宏观政策导向与微观民生诉求,更好将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治理效能。例如,针对代表审议时提出的“巩固提升五水共治成果,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集中开展好河湖地笼整治工作”的审议发言,经由联络员记录、大会秘书处收集后,由区政府办交由水利局办理,水利局当即组织专班实地核查河道地笼分布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反馈代表,代表建议得到了快速落实。
即审即改,对报告的文字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到位。代表在仔细阅读工作报告后,提出的口头审议意见中涉及对大会各项工作报告的文字修改意见的,大会秘书处实行48小时内分类整理、快速响应机制,重点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维度进行判断,对合理的意见建议立刻吸收并及时修改相关报告文字表述,提升各项工作报告文本的精准性和民意代表性,并在大会闭幕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全体代表,确保代表知情权、监督权双落实。该做法自2024年以来单独实施,两次人代会共收集文字修改意见75条,吸收15条。
工作成效
点燃了代表履职新热情,人代会会议质效进一步提升。建立代表口头审议意见答复机制,一方面,让代表更加注重发言准备,其审议发言的质量切实提升;另一方面,代表审议发言不再流于形式,代表的意见建议“说了不白说”,更加突显了代表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办法以制度化形式将代表在审议时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具体的思路和举措,既充分保障了代表更好履职行权,也极大提升了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构建了民主法治新场景,国家机关履职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审议发言意见反映了社会不同层面的需求与问题,通过听取、采纳代表审议意见,国家机关能精准把握民生痛点、社会难点,构建起“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治理闭环,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的公信力。同时,国家机关对代表审议意见的及时答复,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进一步深化了为民服务的初心。
解锁了民意直通新赛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进一步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在各代表团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时提出口头审议意见,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交办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推动了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是人大工作的题中之义,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是全链条、全方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