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民主>

在高水平法治建设上奋勇争先

作者:陈荣文 编辑:林娜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5-06-20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福建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在高水平法治建设上奋勇争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质量发展。

法治护航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为赋能民营经济发展动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福建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公平竞争条例》,推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夯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制度基础。同时,福建还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改革,建立并完善营商环境指数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健全完善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

法治构筑青山绿水围栏护堤。福建传承和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福建省与江西省协同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立法,构建两省多层级、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机制,打造了该领域跨省协同立法范例。创新生态司法和生态警务机制,首创的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首创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司法赔偿机制及价值量核算方法,为全国生态司法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法治促推两岸融合发展。福建涉台地方立法起步早、数量多、领域广、质量高,立法形式多样;立法层级既有省级层面也有市级层面,因事制宜;立法内容以经贸为主,并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不断拓展;立法风格讲求小而精,可操作性强,突出福建特色,突出授权性与福利性。涉台司法富有特色、创新性强,部分法院聘请台湾同胞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检察机关落实“一室多员”涉台检察工作机制,极大地增强了台湾同胞对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既判力的认同。涉台法律服务优质、高效、便利,在一些地市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台胞调解员、陪审员作用,让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新空间实现新跃升。

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建设行稳致远。福建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做到每一部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汇集民意、吸纳民智。积极稳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使每一部法规、每一项监督、每一个决定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福建还在全国率先立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完善生育支持保障措施。

福建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省委、省政府与九市一区签订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域开展,在全国首创安全风险指数模型,实现全省“安全风险指数一张图”,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社会公共安全、生产安全显著提升。

(作者系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