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铁力市以党建领航夯实基层法治治理根基
作者:张冲 徐子奇 编辑:林娜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5-06-30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黑龙江省铁力市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创新构建“党建+法治+治理”深度融合模式,在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铁力经验”,为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动实践。
党建引领 激活基层治理“红色引擎”
近年来,铁力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创新建立“三级书记抓党建”责任体系,形成“市委统筹、部门联动、基层落实”的治理格局。通过实施“党建+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职能深度融合,在乡镇司法所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干部包村联户,开展“法治进万家”活动,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为激发党建创新活力,铁力市打造“法治先锋·司法惠民”党建品牌,构建“党建+调解”“党建+普法”“党建+服务”三维工作体系。通过建设立体式党建文化展示空间,将法治元素融入党建阵地,培育出“老曹调解工作室”等全国模范调解品牌,形成“党员带头、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先进治理模式。
法治赋能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铁力模式”
铁力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起“全域覆盖、智能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职能,实现“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在乡镇建立9个规范化司法所,在村(社区)设立14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形成“15分钟法律服务圈”。为提升服务效能,铁力市创新推出“公证云”远程视频服务平台,实现与全省20所监狱的互联互通,累计办理远程视频会见128次,接受咨询500余次。同时,实施“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42场,解决法律问题60余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多元共治 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大调解”格局
铁力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织密“市-乡-村”三级调解网络,设立142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域覆盖。在行业领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体系。为提升调解效能,铁力市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机制,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资源,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链条。同时,培育“老曹调解工作室”“王亮调解室”等本土品牌,总结推广“熟、理、情、德、防、活、了”七字调解法,“望、闻、问、切”中医诊疗四字调解法,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成效显著 基层治理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近年来,铁力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2%,信访量同比下降65%,“民转刑”案件保持零发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年均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5件,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铁力市先后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入围“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候选名单;铁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铁力市的创新实践,为新时代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其“党建+法治+治理”深度融合模式,“全域覆盖、智能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所一庭”联动机制等经验做法,已在黑龙江省内多个县市推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铁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