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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1+1+N”监督 赋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作者:朱德奇 黄超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7-01

加强地方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既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地方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江西省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创新实施“1+1+N”监督机制(抓好一项报告制度落实、突出各类资产的特点加强监督、创新N种监督方式),赋予了九江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抓好报告制度落实

不断夯实监督基础

九江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制定了贯彻市委意见的工作计划,细化了报告议题安排、内容标准等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每年听取审议一个专项报告和审议一个综合报告,形成“年度专项报告+综合报告”的工作机制。专项报告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四类国有资产轮流听取。

历经多年实践探索,市政府先后出台《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九江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五项基础性制度,督促市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配套出台20余项国资国企管理制度,以制度刚性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能。根据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的国有资产总量分别是五年前的2.31倍、1.69倍、3.17倍,国有资本权益逐年上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显现。

突出资产特点监督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类国有资产及其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每次开展监督调研时,着力推动1个至2个重点问题得到解决,从而达到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的目的。

针对少数国有企业资产未纳入统一监管,不利于资源整合等问题,坚持督促推动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商类企业资产全部纳入监管,并将市、县两级22家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国有企业资源得到有力整合。

针对金融国有企业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够,主责主业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督促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联动机制,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能。

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不高,科学性考虑不够等问题,提出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推进“公务仓”建设、构建资产评价体系等建议,有效推动存量资产盘活,实现资产集约高效使用。

创新多种监督方式

不断拓展监督深度

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多维联动监督机制,通过上下协同、监督贯通、技术赋能等举措,推动国资管理监督走深走实。

推动代表监督。畅通民意收集渠道,构建“民呼我应”的国资管理监督闭环,围绕代表提出“破解国有资产租赁梗阻、提升经营效率”的建议,将其列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迅速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联席会议机制,创新开展现场走访,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解决型”转变。

实施询问监督。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调研中,采用专题询问方式,组织人大代表、专家现场询问。通过“一问一答”,不仅当场厘清问题症结,更直接推动相关部门立行立改,迅速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彰显了人大监督的权威与实效。

市县联动监督。国资管理监督中,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常态化协同监督机制,通过联合调研、数据共享、经验互鉴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今年,又进一步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指导乡镇(街道)人大探索开展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督工作。

加强技术赋能。运用预算联网平台国资监督模块开展在线监督,通过对国有资产配置、运营、收益等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形成数据翔实的专项报告为调研提供数据支撑,实现“线上预警+线下深查”穿透式监督。

实施监督贯通。探索“人大+审计+财会”联动监督新模式,以监督合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推动审计部门将专项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实现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同频共振。推动财政部门将国资监管深度融入财会日常监督,依托预算决算审查、绩效评价等手段,强化对国资管理规范性、效益性的常态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