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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新局面

作者:翟 彦 刁兴旺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7-03

近年来,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公正司法与民生保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开创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 把牢政治方向

鹤岗市人大监司委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定期组织专委会委员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谋划新思路,探索新举措,展现新作为。同时,将市委决策部署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紧密结合全市发展大局,研究工作计划,确定监督议题,开展监督工作。近年来,鹤岗市人大监司委围绕市委实施的“四大战略”,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发力点,重点对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一府一委两院”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权。

坚持人民至上 彰显履职温度

鹤岗市人大监司委充分运用调查研究手段,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彰显使命担当。

助推涉诉涉法案件依法办理。鹤岗市人大监司委加大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力度,做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转办工作。高度重视省人大监司委转办的信访件,及时转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并持续跟踪督办。同时,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监督,多次组织人大代表、专委会委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助推“阳光司法”。近两年来,依法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信访案件9件,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助推矛盾纠纷难题化解。鹤岗市人大监司委着力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针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搭建综合平台”“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优服务、聚合力、控源头,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效开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纠纷化解方式的多元化需求。

坚持公平正义 增强监督力度

鹤岗市人大监司委抓住监督过程各个环节,在监督方式上求新、在跟踪问效上求实,积极探索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新途径。

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推动审判质效提升。为推动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鹤岗市人大监司委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法院审判质效工作情况。调研采取实地走访询问、查阅卷宗和召开汇报会等方式,面对面听取情况,现场进行询问和答复,增强监督的刚性。针对法院“案多人少”、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深入开展久拖不决案件清理”“解决隐性超审限和粗放随意的审限管理问题”“激发法官办案内生动力”等建议,助推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立跟踪问效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发展。鹤岗市人大监司委协助常委会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监督,对常委会提出的涉诉涉访问题的审议意见及时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监督支持市检察院积极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建立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律师代理、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措施,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在法治轨道上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以司法监督保障振兴发展。鹤岗市人大监司委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通过依法有效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改进,形成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围绕持续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促全市审判机关创新司法理念,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聚焦未成年人健康保护,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对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促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守正创新 完善自身建设

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鹤岗市人大监司委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时代性。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以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真抓实干破解难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畅通专委会委员履职途径,调研前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切实增强调研质量,坚持把“实”字贯穿于调研工作的全过程。

加强与代表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执法检查、调研座谈以及法院组织的有关公开庭审等活动,提高人大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建议提出、受理、督办、答复等闭环工作机制,对“加强外卖骑手管理”等5条建议进行重点督办,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议得到圆满办理,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人大专委会会议和专题培训活动,及时向专委会委员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发放学习资料。邀请专家对专委会委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先后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监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委员的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专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