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好下放的地方立法权之江西九江篇—— 用法治力量绘就山水名城新图景
作者:柯奕妃 王 宁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7-18
长江奔腾而过,庐山巍然矗立,鄱阳湖烟波浩渺,“一江一湖一山”的天然禀赋,叠加“水陆空铁”立体交通,江西九江在长江中游的黄金十字路口上正蓄势待发。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打造宜居宜业的幸福家园,离不开地方立法保驾护航。
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聚焦社会治理难点、民生热点,“靶向性”立法,探索出了一套“小快灵”的立法方式,先后制定了15部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这十年,九江市收获的不仅仅是这15部法规,更实现了与时代同频、与改革共振、与实践共进。
十年嬗变,九江底色更绿、文脉更红、古色更浓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九江,亲临长江岸边,殷殷嘱托:要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出发,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把长江保护好。因长江而生、因长江而兴,守护母亲河已成为九江儿女世代铭记的使命。
面对工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强烈、城乡居民生活排污增多和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增大等诸多现实问题,九江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内在要求,通过立法和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出台《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着重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保护和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约束等方面作出规范,保护水系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九江,这座因水得名的城市,在水环境保护上持续发力。《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用水、治水、兴水的专业性条例应运而生,《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也即将出台,进一步筑牢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的法治防线。
庐山是九江的名片,承载着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壮美,印刻着徐霞客踏勘山川的足迹。千年古刹的钟声与欧式老别墅的砖瓦,共同诉说着“庐山天下悠”的传奇。这里凝聚着悠久的历史、绵长的文脉、峻秀的山川与闲适的生活,是文人雅士与四方游客心驰神往的胜地。
然而,这片自然与人文交织的瑰宝,正面临诸多挑战。松材线虫病的入侵严重威胁庐山生态安全。九江市迅速响应,出台《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实施分区分级治理、强化经费保障和跨区域联防联治等措施,为疫情防治提供了精准的法治方案。素有“万国建筑博物馆”美誉的庐山别墅群,曾因保护缺位而数量骤减、风貌受损。《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应时而生,构建“保护—管理—利用—活化”的闭环机制,使包括庐山别墅在内的百余处历史建筑完成认定并得到有效保护,助力九江成功获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摸准居民群众各种需求,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按照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九江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立法的形式将全市在打造完整社区等过程中探索的经验做法和机制固定下来,制定《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以创新立法、出彩之举助推打造高品质居住环境,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为全国第二个、江西省第一个围绕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立法的城市。
十年探索,九江立法更接地气、更聚众智、更显担当
“过去总觉得法律高高在上,现在居然能参与立法提意见嘞,真是没想到!”瑞昌市湓城街道居民王女士的感慨,道出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带来的改变。她所在的瑞昌市湓城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市政设施应明确安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议,被《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直接采纳。这种从“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转变,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可感可知。
近年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确定了直达基层乡村和社区的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通过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途径,广泛收集基层群众最真实、最直接的诉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各自实际,聚焦立法调研、意见反馈等环节,对工作流程进行细化,使立法更好体现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截至目前,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省市27部法规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000余条,其中 800 余条被地方性法规吸收采纳。
“立法忌讳闭门造车。开门立法,公众参与能让立法更接地气。”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我们通过多种形式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渠道,包括建立立法协商制度,召开立法协商会,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加强与法规起草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建立法规起草协调机制和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公开征集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
此外,九江市聘请35位立法咨询专家组建新一届立法咨询专家库,与九江学院签订立法合作协议,并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法规起草工作,通过专家“把脉”、“外脑” 赋能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十年砥砺,法规生命力更鲜活、更长效、更协同
地方性法规既要立足当下科学制定,又要着眼长远有效施行。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在严把立法质量关的同时,持续关注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土实际的适用效能,推动其释放全周期鲜活生命力。尤其是综合运用专题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建议督办、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围绕本市已经施行一段时间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监督工作,推动修改条例1部、出台配套实施细则21项,助力法规落地见效。
以《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为例,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跟踪监督,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实施方案》《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解决了临标电动车的管理难题。“常委会法工委与其他专工委密切配合,始终关注我市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的鲜活生命力,让‘真管用’落到实处。”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是九江市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面对新形势新变化,九江市定期开展备案审查,及时进行修改,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以消除公众误解、引导其遵法守法。
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在精心制定每部地方性法规的同时,还特别强化法规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了“适应性—持续性—系统性”的闭环工作机制。 一部部法规历经打磨,既形成“特色单品”,又构建起“有机体系”。
比如,《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关于文明养犬的9条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拓展; 在制定《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时,前瞻性地设置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条款,为后续出台的《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预留了制度接口。
“我们不仅注重单部法规的立法质量,更重视法规体系的协同性。”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法规间的内容承接机制、理念传导机制和动态调适机制,确保立法工作形成有机整体。”
2025年,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将正式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选取社会关注度和民生贴近度高的切口,对全市已经施行一段时间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体检”。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实用管用、体现地方特点,力求良善之法、管用之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