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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

作者: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5-07-18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也是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强调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近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深刻把握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等目标任务,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形成了指引我国法治实现现代化的科学理论。我国的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现代化,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推进的法治现代化,是大国的法治现代化。我国的法治现代化是人类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现代化,既与世界各国的法治现代化有着共同特征,如实施宪法、监督和制约公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是赓续中华法治文明的法治现代化。

摘编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