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环保监督 把握环境保护“三度”
作者:刘立娜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9
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新形势下,提升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实效,要从全力为民出发,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让环保监督充满温度、富有深度、张弛有度。
全力为民
让环保监督充满温度
一是坚守初心,厚植为民情怀。“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是人大工作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在环保监督领域,人大需将这一传统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以深厚的为民情怀推动环保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在环保监督成果中实现渐进共享。二是摒弃“一刀切”,守护绿色家园。人大监督环境保护,应坚决摒弃“一刀切”的简单粗暴做法。一些地区在环保治理时,盲目照搬其他地区经验,忽视本地生态、文化和经济特点,导致治理效果不佳,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地域特色环境。人大要深入调研、精准施策,制定契合当地实际的环保监督策略,守护好各地独特的生态文化底蕴。三是问计于民,实施精准监督。人大需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要秉持“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环保监督重点,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从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通过代表联络站、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形成精准的“监督菜单”,因地制宜开展监督,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样板,防止脱离实际。
尽力而为
让环保监督富有深度
一是监督政府绘制蓝图。在环境保护中,“前端”侧重于预防,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估、规划制定、污染源头控制等。人大要督促政府做好区域发展规划,提前介入和审查规划制定,通过人大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发挥专业领域人大代表和专家智库作用,不断提升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人大要监督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抓好各级各类政策落细落实,严防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落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产生,确保市场在环保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环境保护“末端”则侧重于治理,人大要监督政府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力度,通过持续开展“回头看”不断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通过“专项报告+”的“组合拳”模式,充分发挥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的叠加作用,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可探索第三方评估、跨区域协同监督、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区域环境保护监督合力,提升监督的精准性。
量力而行
让环境整治张弛有度
一是协调环境与发展平衡。人大需监督政府统筹兼顾,把握好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既要防止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牺牲环境,又要避免过度环保阻碍经济发展,合理把握环保专项整治与常态治理的时机。人大可通过审查政府规划与政策,确保二者协调共进。二是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人大要推动政府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发展的“含绿量”。以畜禽、厕所粪污等资源化利用为重点,以农牧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推动资源就地就近利用。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与工艺,发展绿色产业,保障相关产业政策落地实施。三是转化乡村生态为优势。人大需积极发挥监督职能,督促政府深入挖掘乡村生态资源的潜力,借助丰富的乡村民俗文化和珍贵的遗址遗迹,对闲置的农房、校舍、厂房等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造和高效利用,全力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乡村品牌。同时,大力推动政府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构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格局。通过人大代表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到乡村产业发展中来,拓宽村民的增收渠道,让村民共享乡村生态发展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