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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守护民族文化的“根”和“魂”——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制定

作者:梁厚能 编辑:林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9

2006年3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立法工作中,首开立法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先河。我作为时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见证了这一条例的制定过程。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拉开遗产保护序幕

在我的记忆里,条例的制定可谓一波三折。

湘西是一块神奇的土地,这里民风淳朴,风光旖旎,文化底蕴深厚。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长期生活在崇山峻岭中、溪流田园边的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各族人民在劳动和生活中创作了灿烂的民族民间文化,形成了独特的民族语言、民族艺术、生活方式和民族风情。20世纪80年代,土家族打溜子、辰河高腔曾代表中国到欧洲多个国家巡回演出,在当地引起过不小的轰动。这些凝结着湘西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各族人民智慧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既是湘西的文化瑰宝、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

2012年4月23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芙蓉镇土家族舍巴节盛况。

但是,在人们对湘西民族民间文化津津乐道的同时,一个不容乐观的现实却摆在人们面前。一些人对民族民间文化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保护意识。一些靠口口相传的文化遗产,处于濒临消亡的边缘。生活在湘西大地上的人们发现,自己身边会讲苗话土家语的人越来越少,辰河高腔也没几个人会唱了。

2014年2月14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马颈坳镇元宵节钢火烧龙表演。

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面临的严峻现实,引起了人大代表的关注。连续四届当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代表、三届州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张子伟,作为湘西民族文艺研究领域的专家,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次重要会议上,痛心疾首地说:“一批批民族民间文化传人相继离世,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若再不组织抢救,这些优秀传统文化一旦消逝,必将永远成为绝响。”2003年1月初,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张子伟与11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实施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议案》。该议案一经提出,立刻在代表中引起广泛共鸣,经全体人大代表表决通过,被立为大会议案。至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拉开了序幕。

把握问题根本立法撑起非遗““保护伞保护伞”

”与此同时,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国家层面的重视,给湘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曙光。

2003年4月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向州政府交办了该议案。同年12月17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专题报告。会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现,政府的办理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大家对办理工作纷纷提出意见。张子伟在审议发言时,对政府的办理情况和工作态度提出严厉批评,他说:如果今后议案办理工作依然没有进展,我将提出质询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结果,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随后,州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由53人组成专家委员会,一大批专家学者加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接着,州、县两级分别成立常设办事机构“民保中心”,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

2004年4月13日,通过积极申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被文化部列为全国第二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试点单位,接着又获批“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湖南省文化厅也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列为全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点地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2005年3月,州委、州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湘西综合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议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得到张子伟等人大代表的点赞。同时在议案的办理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认识到,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利用仅靠一件议案远远不够,只能解决眼前问题,必须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解决根本问题,必须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于是,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立法保护问题又摆上州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

摸着石头过河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

2004年10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及时对本届立法规划进行修订,将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入规划之中。2005年3月,州人大常委会成立条例起草领导小组,随即组建工作班子。

当时,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开展。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地方立法中也没有先行者,只有云南、贵州、福建三个省制定过类似条例。没有可以借鉴学习的经验,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摸着石头过河,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听取专家、传承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紧密结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现状,拿出较高质量的条例草案文本。

2005年8月31日、12月27日,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2006年3月26日,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同年5月31日,条例获得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条例共6章36条,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重点等11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标志着湘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也标志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从代表提议案呼吁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重视保护,到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历时四年多时间。条例的出台,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走过严冬,走向春天,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极大的法制保障作用。

法治保护更加完善立法成效硕果累累

就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后不久,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申报的土家族打溜子、摆手舞、毛古斯、苗族鼓舞、辰河高腔、土家族织锦技艺、苗族银饰锻制技艺七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占湖南省的1/4。

2017年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60周年庆祝大会现场《苗族鼓韵》表演。

现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实施近20年了,随后又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试行)》,法治保护更加完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早已形成了社会广泛共识,保护成效更是硕果累累。

到目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达1310项(其中:国家30项、省级111项、州级247项、县级922项),全州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达1694人(其中:国家级33人、省级137人、州级295人、县级1229人)。此外,2016年11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苗族赶秋》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持续推进非遗数字化保护利用,全面完成30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字化保护,建成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区云上展示馆、非遗文化遗产网,构建非遗展览、展示和展销为一体的数字化传播平台,为全州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创建了新模式,开辟了新阵地。

2025年4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施行发布会。

在民保条例实施19周年之际,为了适应非遗保护新形势,州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启动对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并更名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5年3月27日获得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我相信,新非遗保护条例实施后,多彩非遗将为“神秘湘西”添光增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非遗保护事业,必将高歌猛进,捷报频传。

(以上图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