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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7-30

近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的说明。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领导,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要求,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的责任。

草案规范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协商,通过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和用人单位的预防、协商责任,全面规范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协商工作。

草案注重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提出建立企业、乡镇、行业等多层次调解组织体系,明确调解期限、终止调解、调解协议的确认等内容,规范调解程序,推动柔性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