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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赋能 多措并举 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

作者:邱月娥 戴为军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8-04

备案审查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 “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为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指明了方向。江苏省阜宁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立足基层实际,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能力提升、强化协同配合等多举措,推动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加强制度建设

构建全链条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2009年,阜宁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随着法治建设推进,根据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的《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为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理、保障与监督等工作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每月与政府办、司法局对接联系1次,检查是否有规范性文件出台,督促其及时报送,确保 “有件必备”;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受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报备内容进行分类,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委进行联合审查,做到“有件必审”;同时,加大纠正工作力度,帮助查漏补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明显存在不适当问题的情况及时沟通联系,确保“有错必纠”。

注重能力提升

推进多维度学习赋能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对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每年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1次,安排法工委负责人走上讲台,介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任务要求、工作标准和流程等业务知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国家、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出台后,及时组织法制委员会成员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培训,共同学习研究新条例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并围绕工作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学习,有效增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意识。

深化推动落实

凝聚各方面工作合力

县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多元协同工作体系,大力推进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管理和使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明确负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同时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向上级人大进行报备。加强与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镇人大沟通,定期听取“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同时,在备案审查过程中,对涉及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邀请行业专家、知名律师和专业代表等多方力量开展合法性、合理性评估论证,为科学审查提供智力支持。

突出创新驱动

推动备案审查走向纵深

县人大常委会以创新为抓手,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实效聚焦。探索建立 “基层参与” 机制,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及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群众参与备案审查的平台,引导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文件审查。创新审查方式,通过法制委员会集体讨论、委托专家审查、组织县级人大代表协助审查、政府部门现场回应等多种方式,整合多方力量,多维度、多角度分析研究,提高审查质量。加强对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探索开展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2024年,古河镇人大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阜宁县古河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定》,为基层人大规范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累了可复制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