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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 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作者:郑大鹏 林俊卿 编辑:白丹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8-04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也是宪法监督的基础和着力点。换届以来,山东省寿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举措,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不断提高,为维护法治的统一和严肃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工作机制

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完善健全的工作制度,是高质效推进工作的基础。寿光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抓住制度机制建设这一关键,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寿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范围、备案程序、审查职责分工、审查方式、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备案审查工作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为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建立健全了常委会领导牵头主抓、各委室密切配合、专门机构具体落实的运行机制,每年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监司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做法,分析研判问题和不足,督促提升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聘请专家“外脑”

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常委会聘任了6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咨询员,依托人大专家智库分类成立了审查小组,专门为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充实了审查力量。除法律顾问、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同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外,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意见征求骨干队伍作用,利用骨干队伍中资深律师、行业专家等优势,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体检”。利用专业代表联络站的专业性,将涉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与专业代表工作站工作深度融合,搭建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平台,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延伸审查范围

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乡镇、街道工作直面一线,直接承担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越是基层的文件,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影响也越直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寿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交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进一步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作用;镇级层面通过召开人代会作出决定,交由镇人大主席团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查发现文件确有不适当问题但乡镇政府拒不改正的,应当提请乡镇人代会行使撤销权。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向镇人代会报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街道人大工委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报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有力地促进了乡镇、街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跟踪问效

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效果导向,不断提高纠错精准化水平,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人大常委会监司委定期通知要求报备单位及时报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对比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公布内容,及时发现漏报迟报等情况,并提醒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补报,推动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的监督范围。积极将监督关口前移,与政府建立科学合理的衔接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信息沟通,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前置,尽量把规范性文件的不适当情形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切实减少了纠错成本。自2009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来,共对《寿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等4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修改意见13处,均被采纳,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规范、准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