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好下放的地方立法权之江苏扬州篇—— 良法善治勾勒“好地方”十载壮丽法治长卷
作者:李 涛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8
2020年1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扬州考察,指出“扬州是个好地方”,强调扬州“依水而建、缘水而兴、因水而美,是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2025年7月31日,江苏省扬州市地方立法工作走过十年征程。这座与运河同脉、与文明共生的2500年古城,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以人民为中心,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把法规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用23部覆盖立法程序、古城保护、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绘制出守护“好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壮丽法治长卷。
畅民主之风 扬立法新帆
2015年7月31日,扬州成为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江苏首批获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面对“先立什么法”的时代之问,226条市民建议中,39条聚焦古城保护的呼声成为破题关键。民俗专家顾风的建言、老街坊们的来信,共同推动《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成为首部实体法规,将明清历史城区与地下遗址共计18.25平方千米的扬州古城纳入全方位保护,建立起规划与名录双重保护以及每三年一次的动态评估机制,科学有序推进保护与利用平衡发展,推动古城复兴,让“青砖黛瓦”的古城肌理在法治框架下熠熠发光。
这一开篇之作,确立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底色。从七届人大出台“管法的法”《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到九届人大创设“立法建议采纳证书”制度——84岁老人杨文祥收到编号001的证书,中学生张晋一的建议写入《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22部实体法规背后,是市民“千言万语”的民主沉淀。江苏首创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等制度,让百姓从“立法旁观者”变为“治理参与者”。“以为立法是高深的工作,没想到就在我们身边,更没想到立法会用老百姓提出的建议解决老百姓的事,以后有立法的事,我还报名参加。”居民王劲松动情地说。在《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中,她提出的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为加强监管的立法建议被采纳,收到了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汶河街道人大工委发放的“金点子”证书。
铸首创之剑 立法治潮头
扬州立法的鲜明标识,一开始就注入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创新基因。《扬州市公园条例》将免费开放式公园纳入法治保障,其“去管理化”的多元共治理念,推动扬州公园体系建设从“建起来”到“管得好”,成为国内较早针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专门立法典范,让“绿杨城郭”成为老百姓触手可及的生活图景。当“城市书房”尚属新生事物时,扬州率先出台专项法规,将“书香扬州”建设成果法治化,规范书房建设、运行标准,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扬州范式”。《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创新规定了老年人住院照护期间子女的带薪护理假制度,还将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公交的年龄从70周岁提前至65周岁,为老龄化社会治理提供“扬州方案”。《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现“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双向规制,填补农村生态监管空白,让“水乡牧歌”与现代农业并行不悖。
最动人的创新是对“未来主人”的呵护。在《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500余条儿童建议经“好地方少年行”活动收集,校园食品安全、心理干预等建议转化为法规条款,更创设“城市儿童周”,构建“适童化空间、普惠化服务、精准化保护、场景化传承”四维体系,让儿童发展真正实现“一米视角、全域友好”。
赋创新之能 引发展航向
在产业升级的浪潮中,扬州立法展现前瞻视野。《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以“为谁创新、谁来创新、创新什么、如何创新”为主线,明确六大科创方向,靶向解决平台能级、成果转化等痛点,推动“科创+产业”深度融合;国内首部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专题的法规聚焦市委、市政府推进的“61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打通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的制度堵点,为“制造强市”提供人才支撑。
围绕新质生产力布局,扬州梯次推进《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扬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等立法,构建覆盖“产业链、人才链、技术链”的制度矩阵。
守法治之光 护千年文脉
作为世界运河之都、东亚文化之都,扬州以立法为笔,勾勒文化遗产保护的“四梁八柱”。《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继出台,形成从物质到非物质、从静态到活态的完整保护链。正在制定的《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拟将“天际线保护”固化为法规,守护国内唯一“零视觉污染”的城区风景区。
当法治与德治相遇,《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融入法规,从公筷使用到文明养犬,从斑马线礼让到景区志愿服务,让千年礼仪之邦的传统与现代文明风尚同频共振。数据显示,公安机关直接依据该法规处罚“遛狗不牵绳”3353起,现场改正7795起,年均压降咬人伤人警情19.2%,文明养犬成为市民自觉,法治已化作城市文明的“隐形引擎”。
筑法治之基 践护民之责
立法不是终点,而是治理的起点。扬州逐步建立起法规实施“闭环机制”。2024年,法院系统适用地方性法规裁判案件10件;《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6年,推动近2000万元专项资金落地……这些数据背后,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无缝衔接。
每年7月31日“法规宣传日”、市人大“法治巾帼微宣讲”“扬州人讲扬州法”等活动,让法规走进社区、企业、校园,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悄然“飞入寻常百姓家”;市人大联合市中院出台《关于建立地方性法规融入审判实践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法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推动法规在司法裁判中“落地生根”。正如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所言:“立法要有牙齿,更要长在治理的‘牙槽’里,才能真正咬合发力。”
以改革为径 续法治新篇
十年磨一剑。扬州从立法角度,回答了“何为好地方、如何护好地方”的时代命题。22部法规既是精准的“问题解决方案”,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诠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作出重大部署,站在新起点,扬州这座与法同行的古城,正以民主为基、创新为翼,在良法善治的征途上,继续书写属于新时代的法治新画卷。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下一个十年,我们将聚焦2500年历史底蕴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让民主贯穿始终,让AI赋能立法,努力打造更多‘叫得响、立得住、行得远’的法规精品。”
当古老的运河水继续奔涌,当城市书房的灯光依旧温暖,当产业与科创双向发力的蓝图渐次展开,良法善治早已成为“好地方”最坚实的底色与最温暖的守护。